上帝之城

上帝之城.卷八

論自然神學與柏拉圖派
希波的奧古斯丁 著

本卷直譯自奧古斯丁的拉丁文原著《De civitate Dei》第八卷。以拉丁原文為根,層層審校,守住神學筋骨,力求中文暢達易讀。藉文字與聲音,讓奧古斯丁以中文重新開口。

注:奧古斯丁引用經文多基於古拉丁譯本及七十士譯本,用字與中文《和合本》時有出入。當差異影響其釋經邏輯時,譯者以他所引版本直譯,而非套用《和合本》,以保留論證脈絡。

最後更新:2026 年 8 月 6 日

第 1 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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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轉向自然神學,與真正的哲學家對話

相較於前面幾卷對各類問題的解答與闡釋,現在我們必須更加全神貫注。關於他們所謂的自然神學,我們不打算隨便找些人來辯論。我們不是在談論神話神學或城邦神學,也就是那些屬於劇場或城市的信仰。前者四處宣揚神明的罪行,後者則暴露出神明更加罪惡的慾望,這足以證明牠們根本不是神,而是惡毒的邪靈。我們真正要對話的對象是哲學家。如果我們將「哲學家」這個名稱譯成拉丁文,它宣告的就是對智慧的愛。既然神聖權威與真理已經顯明,創造萬物的智慧就是上帝,那麼真正的哲學家就是愛神的人。

然而,並非所有自吹自擂擁有這個稱號的人,都真正具備這名稱所指涉的實質。凡被稱為哲學家的人,不一定都是真智慧的愛慕者。因此,在我們能夠從文獻中了解其思想的所有哲學家裡,我們必須精挑細選,只與那些配得上探討這個問題的人對話。我撰寫這部作品,並非為了反駁所有哲學家的每一種虛妄見解,而只針對那些涉及神學的主張。依據希臘文的字義,我們知道這指的是關於神性的理性探討或言論。即便如此,我也不是要反駁所有人的神學,而只針對其中一類哲學家:他們同意有神明存在,也承認神明眷顧人事,卻主張單靠敬拜那獨一不變的神,不足以讓人在死後獲得蒙福的生命,因此必須敬拜許多由那獨一神所創造並設立的神明。

這些哲學家的思想已經超越了瓦羅的見解,更接近真理。瓦羅的自然神學充其量只能延伸到這個可見的世界或世界的靈魂,但這些哲學家卻承認有一位超越一切靈魂本性的神。這位神不僅創造了這個常被稱為天與地的可見世界,還創造了所有靈魂;祂以自己那不變且無形的光輝,使理智與智性的靈魂,其中也包括人類的靈魂,因分享這光而蒙福。稍微聽過這些事的人都知道,這群哲學家正是被稱為柏拉圖派的人,這名稱源自他們的宗師柏拉圖。關於這位柏拉圖,我將簡要觸及對當前問題有必要的部分;但在此之前,我必須先回顧那些在同類學問上早於他的人。

第二章
希臘哲學的兩大譜系:義大利學派與愛奧尼亞學派

在各國語言中,希臘語享有較高的聲望。就希臘文獻而言,哲學家傳統上分為兩大譜系:其一是義大利學派,發源於昔日被稱為大希臘的義大利地區;其二是愛奧尼亞學派,發源於今日仍稱為希臘的地區。

義大利學派的創始人是薩摩斯人畢達哥拉斯。據說「哲學」這個詞正是由他首創。在那之前,凡是以某種值得稱道的優越生活方式超越常人的人,都被稱為「智者」。但畢達哥拉斯被問及他的專長時,他回答自己是「哲學家」,意思是追求智慧或愛好智慧的人,因為他認為自稱「智者」太過傲慢。

愛奧尼亞學派的領袖則是米利都人泰勒斯,他位列著名的「七賢」之一。其餘六賢主要是以生活方式和某些有助於端正生活的格言而聞名,泰勒斯則為了傳承學問,潛心探究自然,並將其論述形諸文字,因而聲名大噪。他最令人驚嘆的成就是掌握了曆算規律,能夠預測日食與月食。然而,他主張水是萬物的本原,認為世界的各種元素、世界本身以及其中產生的一切,都是從水而來。在審視這個令我們驚嘆的世界時,他絲毫沒有把任何功勞歸給神聖的心智。

泰勒斯的學生阿那克西曼德繼承了他的地位,卻改變了對自然本原的看法。他不認為萬物像泰勒斯所說的那樣源自水這一單一事物,而是主張萬物各有其自身的本原。他相信這些個別事物的本原是無限的,會生出無數的世界以及在這些世界中產生的一切。他認為這些世界時而消散,時而重新生成,其存續時間取決於各自的壽命。在這些事物的運作中,他也同樣沒有把任何作用歸給神聖的心智。

阿那克西曼德留下學生阿那克西米尼作為繼承人。阿那克西米尼將萬物的原因歸結為無限的氣,他既沒有否認神明,也沒有對此保持沉默;但他並不認為氣是由神明創造的,反而相信神明是從氣中產生出來的。

阿那克西米尼的學生阿那克薩哥拉則察覺到,我們所見這一切事物的神聖創造者是心智。他主張,神聖的心智從由相似微粒組成的無限物質中造出了萬物;各種事物之所以能由各自獨特的微粒構成,全出於神聖心智的作為。阿那克西米尼的另一位學生第歐根尼〔1〕也認為氣是構成萬物的質料,萬物皆從氣中產生;但他主張氣擁有神聖的理性,若無這理性,氣就不能生成任何東西。

〔1〕此處提到的第歐根尼,拉丁原文作「Diogenes」,是阿波羅尼亞的自然哲學家,並非後世著名的犬儒派哲學家第歐根尼。

阿那克薩哥拉的學生阿爾刻拉烏斯繼承了他的學說。關於構成各別事物的相似微粒,阿爾刻拉烏斯同樣認為萬物皆由此組成,但他指出其中也存在著心智,正是這心智藉由結合與消散那些永恆的微粒,來推動萬物的運作。據說,柏拉圖的老師蘇格拉底正是阿爾刻拉烏斯的學生。為了引出蘇格拉底,我才簡要回顧了這整段歷史。

第三章
蘇格拉底將哲學轉向倫理

據記載,蘇格拉底是第一位將整個哲學轉向修正與端正道德的人;在他之前,所有人都在竭盡全力探索自然界的物理現象。然而,我認為我們無法確切斷定蘇格拉底為何做出這樣的轉向。或許是他厭倦了研究晦澀與不確定的事物,因而將心智轉向尋找某些清晰且確定的事物,好為蒙福的生命提供必要的指引,畢竟所有哲學家的辛勞與守望似乎全為了這唯一目的;又或者,正如某些人對他較為善意的猜測,他是因為敬畏神聖之事,不願讓沾滿塵世私慾的靈魂妄自伸手探入神聖領域。他看見人們探求萬物的原因,卻相信這些首要且最高的原因唯獨存在於至高獨一神的意志中,因此他認為除非洗淨心智,否則無法理解這些事。正因如此,他主張人必須致力於藉由良好的道德來潔淨生命,使靈魂卸下情慾的重擔,憑藉自然的活力將自己提升到永恆之境,並以純潔的理解力注視那無形且不變之光的本性,因為一切受造之物的本原皆穩固地活在那裡。

不過,眾所周知的是,當那些無知之輩在道德問題上自以為懂些什麼時,蘇格拉底總是用他那令人驚嘆的雄辯魅力與極度機智的幽默來質疑並翻轉他們的愚蠢。他為此投入了全部心力,時而坦承自己的無知,時而故意隱藏自己的學識。這種作風激起了仇恨,導致他被誣告定罪,最終被處死。然而,雅典城邦後來公開哀悼他,那些當初公開定他罪的人遭到了強烈反噬。民眾的憤怒轉向他的兩名控告者,其中一人在群眾暴力下喪生,另一人則以自願永久流亡才逃過類似的懲罰。

蘇格拉底留下了極其輝煌的生死盛名,也留下了大批哲學追隨者。他們爭相投入道德問題的辯論,探討人如何獲得至善以達到蒙福。由於蘇格拉底在辯論中總是提出質疑、加以斷言又將其推翻,卻沒有表明明確的立場,因此他的追隨者便各取所好,各自把他們認為合適的標準定為善的目的。所謂「善的目的」,就是指人一旦達到這個目標,便能獲得蒙福。蘇格拉底的追隨者對這個目的的看法分歧極大,甚至讓人難以相信他們竟同出一師:例如亞里斯提普斯主張至善是快樂,安提斯泰尼則主張至善是德行。還有許多其他人持有各種不同的見解,這裡就不一一贅述了。

第四章
柏拉圖的生平與哲學三分法

在蘇格拉底的弟子中,柏拉圖的光芒最為耀眼,他的榮耀當之無愧地使其他人黯然失色。他出身於雅典的名門望族,以驚人的天賦遠遠超越了同窗。然而,他認為僅靠自己與蘇格拉底的學說不足以完善哲學,於是盡可能廣泛遊歷,凡是聽說哪裡有傳授卓越學問的地方,他便心嚮往之。他先在埃及學習了當地所有被視為偉大且廣受傳授的學問;隨後前往以畢達哥拉斯學派聞名的義大利地區。在那裡,他聆聽了當時最傑出學者的教導,輕而易舉地掌握了當時義大利哲學的精華。

由於他對恩師蘇格拉底懷有極深的情感,他在幾乎所有的對話錄中都安排蘇格拉底作為發言者,並將自己從別人那裡學來的知識,或是憑藉自身悟性所見的真理,巧妙地融入蘇格拉底的幽默與道德論辯之中。追求智慧的努力不外乎行動與靜觀兩方面:一方面可稱為行動的部分,涉及引導生活與建立道德;另一方面可稱為靜觀的部分,致力於洞察自然的原因與最純粹的真理。據說,蘇格拉底在行動方面極為卓越,而畢達哥拉斯則盡其理解力之所能,專注於靜觀。柏拉圖則因將兩者結合,完善了哲學而備受讚譽。他將哲學分為三部分:第一是倫理學,主要涉及行動;第二是自然學,專注於靜觀;第三是理性學,用以分辨真偽。雖然理性對於行動與靜觀都是必要的,但靜觀特別要求對真理有透徹的洞察。因此,這種三分法與「將追求智慧分為行動與靜觀」的兩分法並不矛盾。

至於柏拉圖在這些部分中究竟有何見解,也就是他究竟將一切行動的目的、一切自然的原因、一切理智的光芒寄託於何處,若要詳細論述,不僅耗時甚鉅,我也認為不宜貿然斷言。因為他在著作中刻意模仿老師蘇格拉底隱藏真實見解的習慣,這種作風深得他心,導致柏拉圖本人對重大問題的立場也極難被看透。儘管如此,從他親口所述或他轉述他人並記錄下來的言論中,我們仍應挑選一些與本卷主題相關的內容。無論他的主張是支持我們信仰所捍衛的真宗教,還是似乎與之抵觸,只要涉及「為了死後的真實福樂,究竟該敬拜獨一神還是眾多神」的問題,我們都會加以探討。

柏拉圖被公認為遠遠勝過其他異教哲學家,而那些被讚譽為更敏銳、更真實地理解並追隨他的人,或許對神有這樣的認識:在祂那裡,可以找到本性存在之因、理智之理、生活之序。這三者正好分別對應哲學的自然、理性與倫理三部分。因為,如果人受造是為了藉著自身最優越的部分去觸及那超越萬有者,也就是那位獨一、真實、至善的上帝,那麼,若沒有祂,就沒有任何本性能夠存在,沒有任何教導能夠啟迪,沒有任何實踐能夠帶來益處。因此,當求祂,在祂那裡我們的一切才得以結合;當見祂,在祂那裡我們的一切才確信無疑;當愛祂,在祂那裡我們的一切才歸於端正。

第五章
讓位於柏拉圖派的各種神學與哲學

如果柏拉圖認為,真正的智慧人就是效法神、認識神、愛神,並因分享神而蒙福的人,我們又何必再去審視其他哲學家呢?沒有誰比他們更接近我們。

因此,讓那些神學統統退位吧!不僅是那些以神明罪行取悅不虔敬之人的神話神學必須退位;連城邦神學也必須退位。在城邦神學中,不潔的精靈以神明之名誘騙沉溺於塵世歡愉的群眾,妄圖把人類的謬誤當作自己應受的神聖敬意來享受。牠們用極度污穢的狂熱,煽動敬拜者前去觀看演出牠們罪行的戲劇,彷彿這就是對牠們的敬拜,並把觀眾本身當作更令牠們愉悅的戲劇。在這種神學裡,哪怕神廟裡還舉行著看似端莊的儀式,也因為與劇場的淫穢相連而被玷污;而劇場裡上演的種種醜行,一旦與神廟的污穢相比,反倒顯得值得稱讚了。瓦羅試圖將這些祭儀解釋為對天地與萬物生死運作的象徵,這同樣必須退位,因為這些儀式根本不能表達他試圖賦予的意義,真理自然不會站在他那邊。退一步說,就算這些儀式真有那些涵義,理性的靈魂也不該把在自然秩序中低於自己的受造物當作神來敬拜,更不該把真神置於這些事物之下的位置。

努馬·龐皮利烏斯〔1〕曾將那些真正記載這類祭儀的書與自己一同埋葬,試圖將其隱藏;後來這些書被犁地掘出,元老院下令將其焚毀,這類神學同樣必須退位。我們甚至可以對努馬作個較為善意的猜測:他那些書的內容,或許就類似馬其頓的亞歷山大寫給母親的信中所述。在那封信裡,亞歷山大提到一位名叫利奧〔2〕的埃及大祭司向他透露了祕密。這祕密指出,不僅皮庫斯、農牧神法烏努斯(Faunus)、埃涅阿斯、羅慕路斯被證實曾是凡人,連大力神赫拉克勒斯(Hercules)、醫神埃斯庫拉庇烏斯(Aesculapius)、塞墨勒所生的酒神利柏(Liber)、廷達瑞俄斯的兩個兒子〔3〕,以及其他任何被當作神明敬拜的凡人,原本也都是人。更令人震驚的是,連西塞羅在《圖斯庫路姆辯論》〔4〕中不具名暗示的那些「大族之神」,如神王朱庇特(Iuppiter)、天后朱諾(Iuno)、農神薩圖恩(Saturnus)、火神伏爾甘(Vulcanus)、灶神維斯塔(Vesta),以及瓦羅試圖附會為世界各部分或元素的眾多神明,全都被證實曾是凡人。就連這位透露祕密的祭司,也彷彿因為洩漏了天機而心生畏懼,他懇求並警告亞歷山大,在把這些事寫給母親看過之後,務必下令將信件投入火中燒毀。

〔1〕努馬·龐皮利烏斯,羅馬傳說中的第二任國王,相傳他下令將記載祭儀之書與己同葬。
〔2〕此處提到的埃及大祭司利奧,拉丁原文作「Leo」,切勿與前文及後文曾提及的羅馬學者拉貝奧(拉丁原文作「Labeo」)混淆。
〔3〕廷達瑞俄斯的兩個兒子,即卡斯托耳與波呂丟刻斯,古希臘傳說中的雙生子英雄,死後被奉為神明。
〔4〕《圖斯庫路姆辯論》,拉丁原文作「Tusculanae Disputationes」,西塞羅的哲學對話錄。

因此,神話神學與城邦神學所包含的這一切,都必須讓位給柏拉圖派哲學家,因為他們宣告真神是萬物的創造者、真理的光照者,也是福樂的賜予者。不僅如此,那些心智受制於肉體、將自然本原歸結為物體的其他哲學家,也必須向這些偉大且認識偉大之神的哲學家讓位。泰勒斯主張水,阿那克西米尼主張氣,斯多亞派主張火,伊壁鳩魯主張原子,也就是那些微小不可分、無法感知的物體,還有那些無須一一列舉的人,無論他們認為萬物的因與本原是單一的還是複合的、是無生命的還是有生命的,只要他們認定那是物體,就必須退讓。因為,有些人,像伊壁鳩魯派那樣,相信有生命之物能從無生命之物中產生;另一些人則認為有生命之物是由有生命的物體產生,無生命之物由無生命的物體產生。無論如何,他們都認為物體只能產生自物體。斯多亞派主張,火本身有生命、有智慧,是這世界及其中一切的創造者,並斷言火就是神;而火正是那構成可見世界的四大元素之一。這些人以及與他們相似的人,只能想像那些被肉體感官捆綁的心靈所編造出來的東西。他們其實擁有自己看不見的心靈,卻在心靈中想像那些他們在外見過的東西,即使他們沒在用眼睛看、而只是在思考時也是如此。然而,在這種思考中所浮現的,已不再是物體本身,而是物體的形像;而那看見這些物體形像的心靈,既不是物體,也不是物體的形像。那能夠看見形像、並判斷其美醜的心靈,必定優越於被判斷的對象。這正是人的心智與理性靈魂的本性。如果連在思考中被心靈注視並判斷的物體形像都不是物體,這心智當然更不可能是物體。因此,心智既不是土、水、氣,也不是火;我們所見的物質世界,正是由這四種被稱為四大元素的物體構成的。如果我們的心智都不是物體,那麼創造心智的神又怎麼可能是物體呢?

因此,正如我們所說,這些哲學家都必須讓位給柏拉圖派。甚至那些羞於承認神是物體,卻認為我們的靈魂與神具有相同本性的人,也必須讓位;他們絲毫沒有意識到,將靈魂那巨大的可變性歸諸於神的本性,是何等褻瀆。但他們辯解說:「靈魂的本性是因著身體而改變的,它本身是不變的。」照這個邏輯,他們大可以說:「肉體是因著某個外物而受傷的,它本身是不可受傷的。」簡而言之,凡是真正不可改變的,絕不可能被任何事物改變;因此,凡能被身體改變的,就是能被某種事物改變,絕不能被稱為「不可改變的」。

第六章
柏拉圖派在自然學上的卓越見解

這些贏得極高聲譽並理當超越其他學派的哲學家看見,神絕不是物體,因此他們超越了一切物體去尋找神。他們看見,凡是可變的都不是至高的神,因此他們超越了所有的靈魂與一切可變的靈,去尋找至高的神。接著他們看見,任何可變事物中所具有的形狀,無論其性質如何、以何種方式存在,都唯獨來自那位真正存在、不變地存在的上帝。

因此,無論是整個世界的實體、形狀、性質、有序的運動,還是從天到地排列的元素及其中一切物體;無論是如同樹木那般只具備滋養與維持能力的生命,還是如同禽獸那般兼具感知能力的生命;無論是如同人類那般兼具理解能力的生命,還是如同天使那般無須滋養物、僅具有維持、感知與理解能力的生命,若不是來自那位單純存在的上帝,這一切都不可能存在。

在祂,存在不是一回事、活著又是另一回事,彷彿祂可以存在而不活著;活著不是一回事、理解又是另一回事,彷彿祂可以活著而不理解;理解不是一回事、蒙福又是另一回事,彷彿祂可以理解而不蒙福。對祂而言,活著、理解、蒙福就是祂的存在本身。

正是基於這種不變性與單純性,他們明白神創造了這一切,而神自己絕不可能被任何事物創造。他們審視了所有存在之物,無論是身體還是生命,看見生命優於身體;他們看見身體的形狀是感官所觸及的,而生命的形狀則是心智所理解的。因此,他們把理智的形狀置於感官的形狀之上。我們所說的感官之物,是指肉體的視覺與觸覺所能感知的事物;理智之物,則是指心智的目光所能理解的事物。一切身體的美,無論是像形體那樣處於靜止狀態,還是像樂音那樣處於運動狀態,都必須由心靈來判斷。這形狀必須能以一種更優越的方式存在於心靈中:沒有體積的膨脹,沒有聲音的喧嘩,也沒有空間與時間的延展;否則心靈根本無法做出判斷。但即使在心靈中,如果這種判斷能力不是可變的,就不會有「某人對感官事物的判斷優於另一人」的情況:聰明人比遲鈍者判斷得好,內行比外行判斷得好,熟練者比生疏者判斷得好;就連同一個人,當他有所長進時,後來的判斷也必定勝過從前。凡能接受「更多」與「更少」之分的,毫無疑問是可變的。

因此,那些才華洋溢、學識淵博且受過訓練的人輕而易舉地推論出,在這些被證實為可變的事物中,不可能存在首要的形狀。當他們注視身體與心靈時,發現兩者都具有或多或少的形狀,若完全失去形狀,便會歸於虛無。於是他們看見,必定存在某個地方,那裡有著首要的、不變的、因此也是無可比擬的形狀。他們極其正確地相信,萬物的本原就在那裡;那本原非受造而來,萬物皆由此受造。神的事情,上帝已經向他們顯明,因為神那看不見的事,他們藉著所造之物,透過心智的理解,已經清楚看見,包括祂永恆的大能和神性。所有可見與短暫的事物,也都是由祂創造的。關於他們被稱為物理學或自然學的這一部分,我們就說到這裡。

第七章
柏拉圖派在理性學上的卓越見解

至於涉及教導的第二部分,也就是他們所謂的邏輯學或理性學,我們絕不能將柏拉圖派與那些把真理判準交給肉體感官的人相提並論。那些人認為,一切所學之事都必須用感官那不可靠且欺瞞的法則來衡量,伊壁鳩魯派及其他類似學派便是如此;甚至連斯多亞派也是這樣。斯多亞派極其熱愛那被稱為辯證法的論辯技巧,卻認為它必須從肉體感官中推導出來。他們斷言,心靈是從感官中形成概念的,這些概念正是他們藉由定義加以闡明的對象,並認為整個學習與教導的體系都是由此衍生與連結的。對此我常感到十分驚訝:既然他們宣稱只有智慧人才是美的,那麼他們究竟是用肉體的哪種感官看見了這種美?他們是用肉體的哪雙眼睛看見了智慧的形貌與光彩?

然而,我們理當將柏拉圖派置於其他人之上。他們清楚區分了心智所見與感官所觸之事;他們既沒有剝奪感官應有的權柄,也沒有給予感官超過其能力的權限。他們更宣告,啟迪心智去學習萬物的光,正是那位創造萬物的上帝。

第八章
柏拉圖派在倫理學上的卓越見解

剩下的部分是倫理學(ethica),探討的是至善的問題。我們將一切行動都指向至善;我們追求它不是為了其他目的,而是為了它本身;一旦獲得它,我們就不再需要尋求任何其他事物來使我們蒙福。這正是它被稱為「目的」的原因:我們為了它而想要其他事物,但想要它卻只為了它本身。

關於這個能帶來福樂的善,有人主張它來自人的身體,有人主張來自心靈,有人則認為兩者皆是。他們看見人是由心靈與身體組成的,因此相信人能從這兩者之一或兩者共同帶來的好處中得到滿足。他們認為這就是最終的善,使他們得以蒙福,將一切行動歸結於此,且不再尋求其他目的。因此,另有人主張還有第三類善,也就是所謂的「外在之善」,例如榮譽、名聲、財富之類;但他們並不把這類善當作最終目的,換言之,這不是為其本身而被追求的,而是為了其他目的;這類事物對好人是善的,對壞人則是惡的。

因此,無論是從心靈、身體還是兩者去尋求人的善,他們都認為這只能從人本身去尋求。那些從身體尋求的人,是從人較劣等的部分去尋求;從心靈尋求的人,是從較優越的部分去尋求;從兩者尋求的人,則是從整個人去尋求。但不論是從哪一部分或從整體,終究只是從人去尋求。這三種差異不僅形成了三種觀點,更引發了哲學家之間無數的爭論與派別,因為關於身體的善、心靈的善以及兩者的善,不同的人有著截然不同的見解。

因此,讓這些人統統讓位給那群哲學家吧!他們沒有說人的蒙福在於享用身體,或享用心靈,而是說在於享有神。這不是像心靈享用身體或享用自己,也不是像朋友享用朋友,而是如同眼睛因光而看見。若要從世間事物中勉強借用比喻來說明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只要上帝幫助我們,我們將在別處盡可能地闡明。現在,我們只需指出柏拉圖確立了善的目的:他主張至善就是依德而活,而這只能發生在認識神並效法神的人身上,這正是人之所以蒙福的唯一原因。因此他毫不懷疑,哲學就是愛神,而神的本性是無形的。

由此可以得出結論:追求智慧的人,這正是「哲學家」一詞的本意,唯有在開始享有神時,才會蒙福。雖然享有自己所愛之物的人不一定就蒙福:許多人所愛的原是不該愛的事物,一旦如願享有,反而更加悲慘;但可以肯定的是,若不享有自己所愛之物,就無人能蒙福。就連那些愛了不該愛之事物的可憐人,也不認為單單「愛」就能讓他們蒙福,而是要「享有」才行。那麼,如果一個人享有了他所愛的事物,而他愛的分明是那真實的至善,除了極度可悲的人之外,誰敢說他不蒙福呢?柏拉圖宣告,這真實的至善就是上帝。因此他主張哲學家就是愛神的人;既然哲學的目的是為了導向蒙福的生命,那麼愛神的人藉著享有神,必定蒙福。

第九章
萬邦的哲人同屬此列

因此,無論是哪些哲學家,只要他們對至高真神有這樣的認識:承認祂是受造萬物的創造者、是認識真理的光源、是實踐善行的動力,承認我們的本性之源、教義之真與生命之福都來自祂,無論他們被稱為柏拉圖派是否最為貼切,或者他們給自己的學派冠上什麼名稱;無論是愛奧尼亞學派中最卓越的領袖,例如柏拉圖本人及那些真正理解他的人,還是得名於畢達哥拉斯及其學派的義大利學派,抑或是其他學派中持有相同見解的人;甚至是其他民族中被視為智者或哲學家的人,諸如大西洋利比亞人、埃及人、印度人、波斯人、迦勒底人、西徐亞人、高盧人〔1〕、西班牙人:只要他們看見並教導了這些道理,我們就將他們置於所有其他人之上,並承認他們與我們最為親近。

〔1〕此處指高盧民族(Galli),並非卷六中同名的阿提斯異教閹人祭司。
第十章
保羅對異教哲學的警戒與肯定

一個僅受過教會文獻教育的基督徒,或許連「柏拉圖派」這個名稱都沒聽過,也不知道希臘語系中曾存在過愛奧尼亞與義大利這兩大哲學譜系。然而,他對人類事務並不至於聾聵到連哲學家宣告追求智慧或自稱擁有智慧都一無所知。但他會警惕那些按著這世界的元素、而非按著創造世界的上帝探究哲學的人。因為他受過使徒的教導警告,並忠心地聽從了這句勸誡:「你們要謹慎,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學和虛空的妄言,不照著基督,乃照著世上的小學把你們擄去」(《歌羅西書》2:8)。

接著,為了避免他以為所有哲學家都是這副模樣,他聽見同一位使徒這樣評價某些人:「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羅馬書》1:19-20)。在雅典對眾人講話時,保羅講論了一件關於神的偉大之事,一件只有少數人能理解的事:「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就如你們作詩的,也有人說:『我們也是祂所生的。』」(《使徒行傳》17:28)

當然,基督徒也知道必須警惕這些人在何處陷入了謬誤。因為當經文說,藉著所造之物,神已經向他們顯明,使他們能透過理解看見祂看不見的事(參《羅馬書》1:19-20)時,經文同時也指出,他們並沒有正確地敬拜這位真神,因為他們把唯獨屬於獨一神的屬神榮耀,歸給了其他不該敬拜的事物:「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羅馬書》1:21-23)。在此,保羅暗指了羅馬人、希臘人與埃及人這些以智慧自誇的民族。關於這一點,我們稍後會與他們展開辯論。

然而,在他們同意有一位上帝是這宇宙創造者的地方,我們就將他們置於其他人之上。這位上帝不僅超乎一切物體而為無形,也超乎一切靈魂而不朽;祂是我們的本原、我們的光與我們的善。即使一個基督徒不熟悉他們的文獻,也不會在辯論中使用那些他沒學過的詞彙:探討自然這一部分,他說不出拉丁文的「自然」或希臘文的「物理」;探討如何獲得真理這一部分,他說不出「理性」或「邏輯」;探討規範行為、追求善的目的與逃避惡這一部分,他也說不出「道德」或「倫理」這些名稱。但他絕不會因此不知道:我們那按神形像受造的本性,我們認識神與認識自己的教導,以及我們因與祂聯合而蒙福的恩典,全都是來自這位獨一、真實且至善的上帝。

因此,我們將這些哲學家置於其他人之上,原因在於:其他哲學家耗盡天賦與心力去尋找萬物的原因以及學習與生活的方法;而這些人認識了神,找到了宇宙受造的原因、看見真理的光源以及飲取福樂的泉源。因此,無論是柏拉圖派,還是任何民族的哲學家,只要他們對神有這樣的見解,他們就與我們意見一致。我們之所以選擇主要與柏拉圖派來進行這場探討,是因為他們的著作更為人所知。希臘人的語言在列國中居首,他們大力推崇這些著作;而拉丁人也受到其卓越或名望的吸引,更樂於學習它們,並透過將其譯成我們的語言,使它們變得更加著名與輝煌。

第十一章
柏拉圖不可能見過耶利米或讀過先知書

當一些與我們同享基督恩典的人聽到或讀到柏拉圖對神有這樣的見解,並認出這些思想與我們宗教的真理高度契合時,他們感到十分驚訝。因此,有些人推測柏拉圖前往埃及遊學時,曾聽過先知耶利米的教導,或在那次旅程中讀過先知的經卷;我曾在自己的一些著作中提過這種說法。

然而,根據歷史編年史記載的年代推算顯示,柏拉圖出生於耶利米先知傳道之後約一百年。柏拉圖享年八十一歲,從他去世那年算起,直到埃及王托勒密向猶太人索取希伯來民族的先知聖書,並請七十位精通希臘文的希伯來人將其翻譯保存,這其間相隔大約六十年。因此,在柏拉圖遊學的那段時間裡,他既不可能見到早在多年前就已去世的耶利米,也不可能讀到那些尚未被譯成他所精通的希臘文的聖經。

除非我們假設,柏拉圖因治學極其勤奮,在學習埃及學問的同時,也透過口譯者間接學到了這些經卷的內容。把經文正式譯成文字這項特權,據說唯有托勒密王仰仗連王權都須敬畏的莫大恩惠才求得到;柏拉圖靠的不是這個,而是透過交談,盡其所能地了解經文的內容。

有幾個跡象似乎支持這種猜測。例如,《創世記》開篇如此寫道:「起初神創造天地。地是看不見、無形的,淵面有黑暗,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1〕(參《創世記》1:1-2)而在柏拉圖論述宇宙構造的《蒂邁歐篇》中,他說神在創造時首先結合了地與火。很明顯,他把天的位置歸給了火。因此,這句話與「起初神創造天地」有幾分相似。接著,柏拉圖說水和氣是連接這兩端的兩個中介元素;因此有人認為,他把「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理解成了這個意思。由於他沒有留意聖經習慣如何使用「神的靈」這個詞,而氣也被稱為「靈」,他可能以為那段經文提到的是四大元素。

〔1〕此處拉丁原文為 inuisibilis et incomposita,對應七十士譯本傳統,與《和合本》「空虛混沌」有實質出入。奧古斯丁後文的論證正是基於「看不見、無形的地」這個具體意象。

其次,柏拉圖說哲學家是愛神的人,沒有什麼比這更耀眼地呼應了聖經的教導。最讓我幾乎要同意柏拉圖確實接觸過這些書的,是另一個細節。當神透過天使向神聖的摩西傳達話語時,摩西問這位命令他去把希伯來人從埃及解救出來的神叫什麼名字,神回答:「我是那『是』的……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是者』差我到你們這裡來。」〔2〕(參《出埃及記》3:14)這意味著,與那位因不變而真正存在的相比,那些可變的受造物簡直不算存在。柏拉圖極其堅定地秉持這一點,並極力推崇。我不知道在柏拉圖之前的哲學家著作中,是否能在任何地方找到這樣的思想;除了這句經文:「我是那『是』的……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是者』差我到你們這裡來。」

〔2〕此處拉丁原文重點在於「是/存在」本身,與《和合本》「自有永有」偏重「永」的措辭略有出入。
第十二章
柏拉圖的後學與學園派

不論柏拉圖是從哪裡學到這些見解的:或許是從前人的古書中學來,又或許正如使徒所說:「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我認為我已經充分解釋了為何我選擇與柏拉圖派哲學家對話。我們目前探討的問題涉及自然神學:為了死後未來的福樂,我們究竟應該向獨一的神獻祭,還是向眾多神明獻祭?我之所以優先選擇柏拉圖派,是因為他們對創造天地的獨一上帝認識得越深刻,他們在其他人眼中就顯得越發榮耀與輝煌。

後世對他們的評價遠超其他學派,這一點可以從歷史中看出。亞里士多德是柏拉圖的弟子,才華洋溢;雖然在雄辯上不及柏拉圖,卻也輕易超越了許多人。他創立了逍遙學派,得名於他習慣邊走邊講學,並在恩師尚在世時,憑藉卓越的聲望吸引了大量弟子加入他的派別。柏拉圖死後,他的外甥斯彪西波以及他的愛徒色諾克拉底相繼接掌了他那被稱為「學園」的學校,因此他們及其後繼者被稱為「學園派」。然而,後來那些最負盛名的哲學家,也就是那些決定追隨柏拉圖的人,卻不願被稱為逍遙學派或學園派,而寧願被稱為「柏拉圖派」。

在這些柏拉圖派哲學家中,希臘語系裡最著名的有普羅提諾、揚布里科與波菲利〔1〕;在精通希臘與拉丁雙語的哲學家中,則出了著名的阿非利加人阿普列尤斯。然而,所有這些人,包括其他同類哲學家,甚至連柏拉圖本人,都主張應當向眾多神明獻祭。

〔1〕普羅提諾、揚布里科與波菲利,皆新柏拉圖主義的代表哲學家,活躍於三世紀。
第十三章
柏拉圖驅逐詩人,卻有「神」堅持要看淫穢戲劇

儘管在許多重大問題上,我們與他們意見相左,但在我剛剛提出的這一點上,此事關係重大,也正是我們當下探討的核心,我首先要問他們:他們認為這種敬拜應該獻給哪些神明?是善神、惡神,還是善惡兼有?我們有柏拉圖本人的明確主張:眾神皆善,絕無一位是惡的。既然如此,我們自然應當明白,這些敬拜只能獻給善神;因為只有獻給善神的,才是獻給神的,不善的根本就不配稱為神。

對神明還能有什麼別的合適看法呢?如果真是這樣,那麼某些人的流行觀點就不攻自破了。他們以為,獻祭是為了安撫惡神以免其加害,同時呼求善神以求其助佑。既然根本沒有惡神,那麼如他們所說的獻祭尊榮,自然只能歸給善神。

那麼,那些喜愛劇場戲劇、強烈要求將其納入神聖儀式並作為尊榮獻給牠們的,究竟是誰?牠們的能耐證明牠們確實存在,但牠們的這種喜好無疑暴露了牠們的邪惡本質。柏拉圖對劇場戲劇的看法是眾所周知的。他認為詩人編造出如此有辱神明尊嚴與良善的詩歌,理當被逐出城邦。那麼,這些在劇場戲劇問題上與柏拉圖唱反調的「神明」,究竟是些什麼東西?柏拉圖不容許神明被虛假的罪名抹黑;這些「神」卻下令要用牠們的這些罪行來作為對牠們的敬拜。

更甚者,當牠們命令重新舉辦這類賽會時,牠們不但索求淫穢的戲劇,還展現了惡毒的報復。牠們奪走了提圖斯·拉提尼烏斯的兒子,又降疾病於他本人,只因他一開始拒絕遵從牠們的命令;而當他順從命令後,疾病又立刻消退了。然而,柏拉圖認為這些惡靈根本不值得畏懼,他堅定不移地秉持自己的原則,毫不猶豫地主張,必須把一切詩人褻瀆神明的無稽之談,那正是這些惡靈甘之如飴、與之同流合污的污穢之物,從一個體制優良的城邦中剔除。

正如我在第二卷中提過的,拉貝奧把這位柏拉圖列入了「半神」之列。這位拉貝奧認為,惡神須用血腥的祭品與類似的哀求來安撫,而善神則是用賽會與諸如此類令人愉悅的事物來取悅。那麼,為何半神的柏拉圖,僅僅因為判定這些娛樂是淫穢的,就敢如此堅定地加以剝奪,而要求這些娛樂的竟然不是半神、反倒是「神」,而且還是所謂的「善神」?這些神明分明是在反駁拉貝奧的看法;因為牠們在拉提尼烏斯身上展現的,不僅是輕浮與好戲,更是殘酷與可怖。

因此,請柏拉圖派向我們解釋這一切吧。他們依據宗師的教導,認為眾神皆善且高尚,是智慧人德行上的同伴,並認為對任何神明抱持其他看法都是褻瀆。他們說:「我們會解釋的。」那麼,我們就洗耳恭聽。

第十四章
阿普列尤斯對神、人、精靈的三分法

他們說,所有具有理性靈魂的活物,可分為三類:神、人、精靈。神位居至高,人位居最下,精靈居中。神的居所是天,人的居所是地,精靈的居所是空氣。正如它們在居住位置的尊卑上有所不同,它們的本性也同樣有所區別。因此,神優於人與精靈;而人位居神與精靈之下,這既符合元素的空間秩序,也符合各自價值的差異。居中的精靈位居神之下,理當次於神;但位居人之上,理當優於人。牠們與神共有身體的不朽,卻與人共有靈魂的激情。因此他們主張,精靈會被劇場的淫穢與詩人的虛構所取悅,也就不足為奇了,因為牠們受制於人類的七情六慾,而神明則遠離這些情感,與之毫無瓜葛。由此推論,柏拉圖在憎惡並禁止詩人的虛構時,他剝奪的並不是那些皆善且居高位之神的劇場娛樂,而是剝奪了精靈的娛樂。

如果真是這樣,這說法雖在其他哲學家那裡也能見到,但馬道拉的柏拉圖派學者阿普列尤斯卻專為此寫了一整本書,並將書名定為《論蘇格拉底的神》(de deo Socratis)。在書中,他詳細探討並解釋了附著於蘇格拉底、與他結下友誼的究竟是哪一類神靈。據說這神靈常常警告蘇格拉底,若他打算做的事注定不會順利,便勸阻他罷手。阿普列尤斯極其明確且滔滔不絕地斷言,那不是神,而是精靈。他透過縝密的論證,詳細闡述了柏拉圖關於神居高位、人居低位、精靈居中的主張。

如果真是這樣,那麼柏拉圖怎敢藉由將詩人逐出城邦來剝奪這些精靈的劇場娛樂,即便他不敢剝奪那些被他隔絕於一切人類沾染之外的眾神?難道不是因為他藉此提醒人類的靈魂:儘管我們仍寄居在必死的肢體中,仍應為了高尚的美德,輕視精靈那不潔的命令,憎惡牠們的污穢?因為,既然柏拉圖極其高尚地譴責並禁止了這些事,那麼精靈索求並命令這些事,就顯得極其卑劣了。

因此,這只有三種可能:要麼阿普列尤斯錯了,蘇格拉底的這位朋友根本不屬於這類神靈;要麼柏拉圖自相矛盾,一時尊崇精靈,一時又把牠們的娛樂從風俗優良的城邦中剔除;要麼蘇格拉底與這精靈的友誼根本不值得慶賀。連阿普列尤斯自己似乎都對此感到羞愧,以至於他把這本書的標題定為《論蘇格拉底的神》。既然他花了那麼多篇幅仔細區分了神與精靈,他本該把書名定為「論蘇格拉底的精靈」,而不是「論蘇格拉底的神」。他寧可把實話留在書裡的論述中,卻不敢放在書名上。這正是因為那照耀人類的健康教義早已深入人心,幾乎所有人都對「精靈」這個名字深感恐懼。因此,任何人在讀到阿普列尤斯那篇為精靈地位辯護的論述之前,如果先看到書名叫《論蘇格拉底的精靈》,肯定會覺得這個作者瘋了。

然而,除了精靈身體的精細與堅固,以及牠們居住的位置較高之外,阿普列尤斯自己究竟還能在精靈身上找到什麼值得稱讚的地方?當他概括論及牠們的品行時,不僅沒說半點好話,反而說了一大堆壞話。總之,讀過那本書的人,絕不會驚訝於精靈竟然想把劇場的污穢納入神聖儀式;也不會驚訝於既然牠們想被當作神,自然會樂於享受那些加在神明身上的罪名;更不會驚訝於在牠們的祭儀中,那些令人發笑或毛骨悚然的淫穢慶典或殘酷暴行,正好完全契合牠們的情感。

第十五章
身體的優越不等於地位的優越

因此,一個真正敬虔並順服真神的靈魂,在思考這些事時,絕不能僅僅因為精靈擁有較優越的身體,就認為牠們比自己更優越。否則,人就得把許多野獸置於自己之上了。論感官的敏銳、動作的敏捷、力氣的強大,以及身體壽命的長久,許多野獸都勝過我們。在視覺上,哪個人能與老鷹或禿鷲相比?在嗅覺上,誰比得上狗?在速度上,誰比得上野兔、鹿和所有的鳥?在力量上,誰比得上獅子與大象?在壽命上,誰比得上蛇?據說蛇還能藉著蛻皮而褪去衰老,返老還童。

然而,正如我們憑藉理智與理解力勝過所有這些動物,我們也理當藉著善良與高尚的生活勝過精靈。神聖的護理之所以將某些身體上的優越天賦賜給那些明明不如我們的活物,正是為了提醒我們:我們之所以超越牠們,靠的是靈魂,這遠比身體更值得悉心培育。我們必須學會為了那使我們超越精靈的善良生活,去輕看精靈所擁有的身體優越。我們將來也會擁有不朽的身體,但那不是為了在永恆的刑罰中受折磨,而是必須以靈魂的純潔為先導。

至於說精靈居住在空氣中,而我們住在地上,如果我們因此就認為精靈比我們優越,這簡直荒謬至極。照這個邏輯,我們豈不是得把所有飛禽都置於自己之上了?他們反駁說:「飛禽飛累了,或者需要吃東西時,就會飛回地面休息或覓食;而精靈卻不會這樣做。」難道他們的意思是:飛禽比我們優越,而精靈甚至比飛禽還要優越?既然這種想法蠢到極點,我們就沒有任何理由單單因為精靈居住在較高的元素中,就認為牠們值得我們以敬虔之情屈膝臣服。正如天空中的飛鳥不僅不比地上的我們優越,反而因為我們內在理性靈魂的尊貴而服從我們;同樣地,儘管精靈的身體更屬空氣,牠們也絕不會僅僅因為空氣高於土地就比地上的我們更優越。人之所以優於精靈,是因為虔誠之人的盼望,是精靈那徹底的絕望所永遠無法相比的。

柏拉圖自己用比例關係來排列四大元素的論證,也足以提醒我們不要根據元素的層級來衡量活物的價值。他把最易於流動的火與最靜止不動的地放在兩端,將氣與水插在中間。他認為空氣高於水、水高於地的程度,就如同火高於氣的程度。阿普列尤斯自己也把人與其他地上的動物同列,但人卻遠遠優於水中的動物;而柏拉圖又把水置於地之上。由此我們應當明白:在衡量靈魂的價值時,不能生搬硬套物體層級的順序;劣等的身體裡完全可能居住著較優越的靈魂,而較優越的身體裡也可能居住著較劣等的靈魂。

第十六章
精靈的五種屬性無一值得敬拜

這位柏拉圖派學者在論及精靈的品行時指出,精靈與人類一樣會被情感的擾動所搖動;牠們會因侮辱而發怒,因順從與禮物而平息,因榮譽而歡喜,因各種祭祀儀式而愉悅,並在儀式有任何疏漏時感到憤慨。除了這些,他還說,占卜、占卜師、先知與夢兆都屬於精靈的管轄範圍,巫師的奇蹟也出自牠們。

他用一個簡短的定義來概括精靈:精靈在類別上是活物,在情感上會受激情支配,在心智上具備理性,在身體上屬於空氣,在時間上是永恆的。但他列出的這五項屬性中,前三項是牠們與我們共有的,第四項是牠們獨有的,第五項則是牠們與神共有的。然而,我發現,在牠們與我們共有的前三項中,有兩項也是牠們與神共有的。

因為他說神也是活物。當他將元素分配給各自的活物時,把我們與其他在地上生活、感知的動物放在地屬類別;把魚與其他游動生物放在水屬類別;精靈在氣屬類別;神在以太類別。因此,「在類別上是活物」,不僅是精靈與人類共有的,也是牠們與神及獸類共有的;「在心智上具備理性」,是與神和人共有的;「在時間上是永恆的」,唯獨與神共有;「在情感上受激情支配」,唯獨與人共有;「在身體上屬於空氣」,則是牠們獨有的。

那麼,讓我們來逐一檢視:「在類別上是活物」有什麼了不起?獸類也是活物。「在心智上具備理性」並未使牠們超越我們,因為我們也有理性。「在時間上是永恆的」若沒有帶來福樂,算什麼好處?短暫的福樂勝過悲慘的永恆。「在情感上受激情支配」怎麼能使牠們超越我們?我們不也一樣嗎?若不是因為我們悲慘,我們也不會如此。「在身體上屬於空氣」又有多少價值?任何靈魂的本性都勝過一切身體,因此,發自靈魂的宗教敬拜,絕不該獻給低於靈魂的事物。

進一步說,如果他在列舉精靈的屬性時,加入了美德、智慧、福樂,並說精靈與神共有這些永恆的屬性,那他確實說出了某種值得渴望與高度評價的東西。然而,即便如此,我們也不該因此把牠們當作上帝來敬拜,而應當去敬拜那位將這一切賜給牠們的神。更何況,如今這些氣屬活物憑什麼配受神聖的尊榮?牠們擁有理性,只是為了讓自己能夠陷入悲慘;受激情支配,說明牠們已經身處悲慘;而永恆,則意味著牠們的悲慘永遠無法終結!

第十七章
精靈的激情證明了牠們的悲慘

因此,且不談其他,我只探討他所說的精靈與我們共有的一點:靈魂的激情。如果所有四大元素都充滿了各自的活物:火與氣所居的是不朽的活物,水與地所居的則是必死的活物,那麼我想問,為什麼精靈的靈魂會被激情的混亂與風暴所攪擾?

所謂擾動,希臘文稱為「激情」。阿普列尤斯之所以說精靈在情感上受激情支配,是因為這個詞字面上的意思是「違反理性的靈魂運動」。那麼,為什麼精靈的靈魂裡會有這種連獸類都沒有的東西呢?獸類身上即使出現類似的表現,那也不能稱為擾動,因為牠們沒有理性,自然談不上「違反理性」。而在人類身上,之所以會有這些擾動,全是因為愚蠢或悲慘,因為我們尚未達到那使人蒙福的完美智慧,那是在我們脫離這必死之軀後、在終局時應許給我們的。

然而,他們宣稱神明之所以免於這些擾動,不僅是因為神明是永恆的,更因為神明是蒙福的。他們主張神明同樣擁有理性的靈魂,只是這靈魂極其純潔,毫無污點與疫病。因此,如果神明不受擾動是因為牠們是蒙福而非悲慘的活物;獸類不受擾動是因為牠們根本沒有理性,既不能蒙福也不能悲慘;那麼結論只剩下一個:精靈之所以像人一樣受擾動,正是因為牠們是悲慘的活物,而非蒙福的活物。

第十八章
向精靈屈膝是荒謬與瘋狂

既然真正的宗教能將我們從那些使我們與精靈相似的缺陷中解救出來,我們究竟是出於何等愚蠢,或更確切地說,出於何等瘋狂,才會透過某種宗教向精靈屈膝?

阿普列尤斯雖然極力偏袒精靈,認為牠們配受神聖的尊榮,但他也不得不承認,精靈會被激怒。然而,真正的宗教卻教導我們不要被激怒,反而要抵抗怒氣。精靈會被禮物所收買,真正的宗教卻教導我們絕不可因收受禮物而偏私。精靈會被榮譽哄得心花怒放,真正的宗教卻教導我們絕不可被這種事物動搖。精靈會憎恨某些人、偏愛某些人,這不是出於謹慎平靜的判斷,而是出於阿普列尤斯自己所稱的那種「受激情支配的靈魂」;真正的宗教卻教導我們,連仇敵也要愛。最後,對於他斷言精靈心中翻騰波動的一切內心衝動、心智動盪,以及靈魂的混亂與風暴,真正的宗教都命令我們必須放下。

既然如此,你竟然甘願跪拜去敬拜一個你巴不得自己活得完全不像牠的對象;你用宗教去敬拜一個你根本不想效法的對象。宗教的至高法則,不正是效法你所敬拜的對象嗎?這若不是出於愚蠢與可悲的謬誤,還能是什麼?

第十九章
貞潔反要靠邪術牽線?戳破「精靈居間」的荒謬

因此,阿普列尤斯以及所有持有這種見解的人,賦予精靈這種榮耀是徒勞的。他們把精靈安置在以太之天與大地之間的空氣中,主張柏拉圖說過「沒有神明會與人直接接觸」,所以這些精靈負責把人的祈求傳達給神,再把神答應的恩賜帶給人。

那些相信這種說法的人,認為人與神混合、神與人混合是有失尊嚴的;但他們卻認為精靈既與神混合、又與人混合是理所當然的:精靈從人間帶走祈求,再從天上帶回恩賜。這意味著:一個貞潔清白、與巫術罪行毫無瓜葛的人,若想讓神明聽見他的祈求,反而得請這些精靈作保人;但這些精靈熱愛的,偏偏正是這樣的事物:這個人因不愛它們而變得更加高尚,更配得被神明欣然垂聽!精靈熱愛貞潔所不齒的劇場淫穢;精靈熱愛清白所不齒的巫師千百種害人邪術。因此,貞潔與清白若想從神那裡求得什麼,除非靠著自己的仇敵居間牽線,否則什麼都求不到。

阿普列尤斯根本不必試圖為詩人的虛構與劇場的荒唐辯護。針對這些事,我們有他們的宗師、在他們中間享有極高權威的柏拉圖與之對抗;除非人類的羞恥心已經墮落到不僅喜愛污穢之事,甚至還認為神明也喜歡這類事物。此外,針對巫術,那些極其不幸且極其不敬虔的人雖然樂於以此自誇,難道我不能引用公眾皆知的事實來作證嗎?如果這些邪術真的是那些值得敬拜的神靈所行的工作,為何法律要如此嚴厲地懲治它們?難道懲罰巫術的法律是基督徒制定的嗎?如果不是因為這些邪術對人類有害早已無可置疑,那位最負盛名的詩人怎會寫下:

「親愛的姊妹啊,我向眾神與妳起誓, 也指著妳那甜美的頭顱起誓, 我是迫不得已才佩戴上這巫術的武裝。」

他在另一處提到這些邪術時還說:

「我曾看見, 被施了法的莊稼,竟從別人的田裡被移走。」〔1〕

〔1〕此處引文出自維吉爾。

據說這種致命且邪惡的法術能將別人田裡的收成轉移到另一塊地裡。西塞羅不也曾記載,羅馬最古老的法律《十二表法》中就明文規定了對行此術者的懲罰?最後,阿普列尤斯自己難道不曾因為被控行巫術而站在基督徒法官面前受審過嗎?既然他知道被指控的這些事是神聖的、敬虔的,且與神聖權能的作為相符,他不僅應該坦承不諱,更該公開宣揚!他應該去譴責那些禁止並定罪這些事、卻無視它們理當受人驚嘆與敬奉的法律。若他這麼做,他要麼能說服法官改變心意;要麼,如果法官堅持依照不公的法律判斷,將傳揚並讚美這些事的人處死,那麼精靈自然會以豐厚的賞賜來回報他那無畏的靈魂,因為他不惜為傳揚精靈的神聖作為而犧牲生命。

這就像我們的殉道者:他們心裡清楚,持守這信仰能使自己得救、獲得永恆的榮耀,因此沒有選擇否認信仰以逃避短暫的刑罰,而是選擇承認、宣告並傳揚;為了信仰,他們忠誠而勇敢地忍受了一切,帶著敬虔的安穩從容赴死。正是這份見證,迫使那些禁止這信仰的法律蒙羞,並最終被廢除。

然而,這位柏拉圖派哲學家卻留下了一篇極其冗長且雄辯的自辯詞。在這篇辯詞中,他極力撇清自己與巫術指控的關係;他認定,要證明自己無辜,唯一的辦法就是否認自己做過那些無辜之人絕不會做的事。可是,正如他正確判斷的那樣,巫師的一切奇蹟都當受譴責,而這些奇蹟正是靠著精靈的教導與作為來完成的。既然如此,他為什麼還認為這些精靈值得敬拜,並斷言我們必須靠牠們來向神明傳遞祈求?如果我們希望自己的祈求上達真神,我們理當避開牠們的作為才對!

接著我要問:他認為精靈向善神傳遞的,究竟是人的什麼祈求?是邪術的祈求,還是合法的祈求?如果是邪術的祈求,善神絕不想要這種祈求;如果是合法的祈求,善神絕不想要透過這種使者來傳遞。如果一個悔罪的罪人傾心祈禱,特別是如果他曾犯下巫術之罪,難道他能靠著那些推動他或慫恿他陷入罪惡的精靈居間說項,來獲得赦免嗎?難道精靈自己為了幫悔罪者求得寬恕,會先為自己欺騙了他們而悔改嗎?從未有人這樣描述過精靈。因為若真是如此,那些需要靠悔改來乞求寬恕恩典的精靈,就絕不敢為自己索求神聖的尊榮了。在索求神聖尊榮時,牠們展現的是可憎的驕傲;而悔改需要的,則是可憐的謙卑。

第二十章
神與人混合,還是與精靈混合?

然而他們辯稱,有一種緊迫且無法逃避的必然性,迫使精靈必須在神與人之間充當中介,將人的祈求帶上去,將神答應的恩賜帶下來。這究竟是什麼原因?有多麼迫切的必然性?他們回答:「因為沒有神明會與人直接接觸。」

那麼,上帝的聖潔可真是太奇妙了!祂不與祈求的人接觸,卻與傲慢的精靈接觸;不與悔罪的人接觸,卻與欺騙的精靈接觸;不與投奔神性的人接觸,卻與假冒神性的精靈接觸;不與尋求赦免的人接觸,卻與教唆邪惡的精靈接觸;不與藉哲學著作將詩人逐出優良城邦的人接觸,卻與藉戲劇向城邦領袖與祭司索求詩人淫穢之作的精靈接觸;不與禁止捏造神明罪過的人接觸,卻與陶醉於神明虛假罪名的精靈接觸;不與用公正法律懲治巫術的人接觸,卻與傳授並施行巫術的精靈接觸;不與躲避效法精靈的人接觸,卻與伺機誘捕欺騙人類的精靈接觸!

第二十一章
精靈作為使者的四種歸謬

當然,這荒謬與恥辱背後必定有其極大的「必然性」:也就是說,那些住在以太之天、眷顧人事的眾神,根本無從得知地上人類的作為,除非靠空中精靈來通報。因為以太遠離大地、高高懸掛,而空氣則與以太及大地相接。

何等奇妙的智慧啊!對於他們口中全善的眾神,他們究竟抱持著什麼看法?他們認為,這些神明若不眷顧人事,就顯得不配受人敬拜;但同時,由於元素的距離,神明又對人事一無所知,所以精靈成了必不可少的存在。正因為精靈能讓神明得知人間發生了什麼、何處需要幫助,精靈也因此被認為值得敬拜。如果真是這樣,那麼這些善神透過相鄰的身體認識精靈,反倒比透過善良的心靈認識善良的人更容易了。這是何等令人悲哀的「必然性」,或者更該說是何等令人嘲笑與憎惡的虛妄!他們生怕神明失去作用,竟編造出這種理論。

如果神明能超越身體的障礙、直接以心靈看見我們的心靈,牠們根本不需要精靈作使者。但如果以太神明只能透過自己的身體來感知人類心靈在身體上的外在表現,如語言、表情、動作,並據此判斷精靈通報的內容,那麼它們完全可能被精靈的謊言所欺騙。再退一步說,如果神明的神性不會被精靈欺騙,那麼同樣的神性自然也不會對我們的作為一無所知。

我倒想請這些人告訴我:當柏拉圖對詩人虛構神明罪行感到不滿時,精靈是向神明通報了柏拉圖的反對,卻隱瞞了自己對這些虛構的喜好?還是將兩者都隱瞞,讓神明對整件事一無所知?還是將兩者都如實稟報:既稟報了柏拉圖對神明的虔敬與審慎,也稟報了自己對神明充滿侮辱的慾望?還是第四種情況:牠們希望神明對柏拉圖禁止無恥詩人以虛假罪名抹黑神明的意圖一無所知;卻毫不羞愧或毫不畏懼地向神明暴露自己的邪惡,承認自己熱愛那些頌揚神明醜聞的劇場戲劇?

讓他們從我提出的這四個選項中隨便挑一個。無論挑哪一個,請他們看清楚,這會讓他們對善神抱持多麼惡劣的看法。

其一,如果他們選了第一種,這等於承認:善神不被允許與那位禁止侮辱神明的善良柏拉圖為鄰;卻被迫與那些因神明受辱而狂喜的惡精靈同住。因為善神只能透過惡精靈才能認識遠方的好人,卻對近在咫尺的惡鄰無能為力。

其二,如果他們選了第二種,認為精靈把兩件事都隱瞞了,使得神明對柏拉圖極其虔敬的法則與精靈褻瀆的喜好一無所知。那麼,如果神明連好人為了捍衛神明榮譽、抵制惡精靈慾望而定下的虔敬法則都不知道,神明還能透過精靈使者知道人間的什麼有益之事呢?

其三,如果他們選了第三種,回答說:不僅柏拉圖禁止侮辱神明的法則,連精靈因神明受辱而狂喜的邪惡,都是透過這些精靈使者向神明通報的。那麼我要問:這算是通報,還是挑釁?如果神明兩者皆聽見,兩者皆知曉,卻不僅不將那些違背神明尊嚴與柏拉圖虔敬、圖謀並施行邪惡的惡精靈從自己身邊驅逐,反而還透過這些惡毒的近鄰,將恩賜傳遞給遠方的善人柏拉圖?難道元素之間的鎖鏈把神明綁得如此死,以至於牠們被迫與指控的精靈相連,卻無法與辯護的柏拉圖相連?牠們明明兩者皆知,卻無力扭轉空氣與土地的重量?

其四,剩下的如果他們選了第四種,那情況比前三種更糟。如果精靈把詩人虛構神明罪行的謊言、劇場裡的下流戲劇,以及自己對這一切狂熱的渴望與甜蜜的享受都通報給了神明;卻把柏拉圖以哲學家的莊重主張將這一切從優良城邦中剔除的事實隱瞞了下來,誰能忍受這樣的荒謬?這等於是說:善神被迫只能透過這樣的使者,得知最惡劣之人的惡行,而那惡行說穿了正是使者自身所為;卻不被允許得知哲學家與之相反的善意。而前者是為了侮辱神明,後者卻是為了尊榮神明!

第二十二章
精靈的真實身分:因罪墜落的被囚之靈

既然這四種情況沒有一種是站得住腳的,否則就會導致對神明極其惡劣的褻瀆,那麼剩下的唯一結論是:我們絕不能相信阿普列尤斯及其他持此見解的哲學家所極力遊說的觀點。精靈絕不是介於神與人之間、負責從人間帶走祈求並從神明帶回援助的居間使者與詮釋者。

恰恰相反,牠們是一群極其渴望害人、與公義徹底隔絕、被驕傲蒙蔽、充滿嫉妒、詭計多端的惡靈。牠們之所以居住在這空氣中,是因為牠們因無法挽回的越界之罪被定罪,從至高之天墜落,被囚禁在這與其罪相稱的空氣牢籠中。然而,僅僅因為空氣在位置上高於土地與水,並不意味著牠們在價值上高於人類。那些不靠屬地身體,而是憑藉敬虔的心智揀選真神作為幫助的人類,能輕易地勝過牠們。

但對於許多不配分享真宗教的人,牠們確實行使著統治權,彷彿這些人已成為俘虜並屈從於牠們。牠們透過作為與預言的欺騙性奇蹟,成功讓絕大多數人相信牠們就是神明。至於那些稍微仔細觀察並察覺其惡行、無法被說服相信牠們是神的人,精靈便向他們偽裝成介於神與人之間的使者與恩惠求取者。其實,如果人類不認為牠們配得這種榮譽,倒也罷了。那些看出牠們是惡的、因此不信牠們是神的人,畢竟在他們心目中神理當皆是良善的,卻不敢說牠們完全不配受神聖敬拜,主要是因為害怕觸怒那些因根深蒂固的迷信、早已習慣在無數祭儀與神廟中事奉牠們的群眾。

第二十三章
埃及的赫爾墨斯與「人造神」之說

埃及的赫爾墨斯,人稱「三重至偉的赫爾墨斯」〔1〕,對這些靈體持有不同的見解並寫了下來。阿普列尤斯雖然否認精靈是神,但他主張精靈在神與人之間居中運作,使得人在眾神面前顯得少不了牠們,因此他並沒有將對精靈的敬拜與對上界神明的宗教區分開來。而這位埃及人則主張:有些神是由至高的上帝創造的,有些神則是由人製造的。

〔1〕Trismegistus 意為「三重至偉的」。此處赫爾墨斯與後文對話中的弟子醫神阿斯克勒庇俄斯(Asclepius),同時指涉對話者與其被神化的祖父,拉丁原文作「Asclepius」,這是奧古斯丁論證「神原是人」的核心,不可分割理解。

任何人若像我剛才那樣聽到這句話,一定會以為他說的是偶像,因為偶像是人手所造的作品。但赫爾墨斯斷言,那些可見可觸的偶像,如同神明的身體;而在這些身體之內,寄居著某些受邀而來的靈。這些靈能夠發揮力量,無論是傷害,還是滿足那些向牠們獻上神聖尊榮與敬拜之人的欲望。他說,把這些看不見的靈藉著某種法術結合到物質的、可見的物體上,使偶像彷彿成了被這些靈佔有並服從於這些靈的生命體,這就叫做「造神」。他宣稱,人類獲得了這種造神的偉大與奇妙能力。

我將把這位埃及人的原話按著譯成我們語言的版本記錄下來。他說:「阿斯克勒庇俄斯啊,既然我們談到了人與神的親屬與同伴關係,你當認識人的權柄與力量。主、父、或那至高的神是天上眾神的創造者,同樣地,人也是神的製造者,這些神明居住在神廟裡,滿足於與人為鄰。」

稍後他又說:「因此,人類始終銘記自己的本性與起源,堅持效法神性。正如父與主創造了永恆的眾神,使他們與自己相似;同樣地,人類也按著自己的容貌塑造了自己的神。」

當阿斯克勒庇俄斯,也就是赫爾墨斯對話的主要對象,回答說:「三重至偉者啊,你說的是雕像嗎?」赫爾墨斯答道:「雕像。阿斯克勒庇俄斯啊,你看你多麼缺乏信心!這些雕像有靈魂、充滿感官與靈氣,能行許多大事;這些雕像能預知未來,透過抽籤、先知、夢兆及其他許多方式發出預言;牠們能降下疾病,也能醫治疾病,並按著人的功過賜下悲傷或喜樂。阿斯克勒庇俄斯啊,你難道不知道埃及是天的影像嗎?或者更確切地說,是一切在天上受治理與運作之事降臨並轉移至地上的所在?若要說得更真實些,我們這片土地就是整個宇宙的殿宇。然而,既然有智慧的人理當預知一切,你們就不能不知道這件事:將來有一天會顯明,埃及人帶著敬虔的心智、在宗教上殷勤事奉神明,全都是徒勞的。」

接著,赫爾墨斯用大量篇幅展開了這個話題。他似乎在預言那個時代:那時,基督教信仰將因其更加真實與神聖,以更加猛烈與自由的姿態推翻一切欺騙性的虛構。藉著最真實之救主的恩典,人將從「人造的神」那裡得釋放,並服從於「造人的上帝」。但當赫爾墨斯預言這些事時,他是以這些欺騙性精靈之朋友的口吻說話的。他沒有明確提到基督徒的名字,而是彷彿在哀悼那些若被廢除、埃及將無法再保有「天上相似性」的儀式。他用一種近乎哀悼的語氣作出了這些未來的預言。

他正是使徒所說的那種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等等,這裡就不贅述了。事實上,關於那位創造世界的獨一真神,他說出了許多符合真理的話;但我不知他為何在心智的昏暗中墮落到如此地步,竟然希望人類永遠服從於他自己承認是「由人造出」的神,並且哀嘆這些神將在未來的某個時刻被廢除。彷彿世上還有什麼比「受制於自己編造的虛假神明」更悲慘的事!明明只要停止把人造物當作神敬拜,人就還有指望像個人樣;但只要人繼續敬拜自己造出的東西,那些東西也絕不可能因此變成神。當人身處尊榮卻缺乏悟性時,被拿來與獸類相比,倒還容易些;但若要把神按著自己形像所造的作品,也就是人本身,置於人手所造的作品之下,那是萬萬不可的。因此,當人把自己造的東西凌駕於自己之上時,理所當然地,人就背離了造他的那位神。

埃及的赫爾墨斯預知了這些虛妄、欺騙、有害與褻瀆的事物被廢除的時代即將到來,他為此感到悲哀。然而,他的悲哀有多無恥,他預知的知識就有多愚昧。這並非聖靈向他啟示的,不像神聖的先知在預見這些事時歡欣鼓舞地宣告:「人豈可為自己製造神呢?其實這不是神!」(《耶利米書》16:20)又如另一處所說:「萬軍之耶和華說:那日,我必從地上除滅偶像的名,不再被人記念」(《撒迦利亞書》13:2)。而專門針對埃及,神聖的以賽亞如此預言:「埃及的偶像在祂面前戰兢,埃及人的心在裡面消化」(《以賽亞書》19:1)。

屬於這種歡欣之列的,還有那些在預知未來將至之事後,為其終將到來而歡喜的人。例如西面、亞拿,他們認出了剛出生的耶穌;例如伊利莎白,她在聖靈裡認出了那尚在腹中的胎兒;例如彼得,他在聖父的啟示下說出:「祢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馬太福音》16:16)。

然而,向這位埃及人啟示他們自身滅亡時代的,卻是那些在肉身顯現的主面前戰慄並喊叫的靈:「時候還沒有到,祢就來除滅我們嗎?」〔2〕(參《馬太福音》8:29)。這可能是因為,雖然牠們知道這事終將發生,但沒想到來得這麼快;或者,牠們把自己被認出並被鄙視的這件事本身,稱為自己的「滅亡」。這正發生在審判的時候尚未來臨之際,也就是「時候還沒有到」所指的那一刻;那時牠們將與所有受其同盟牽制的人類一同遭受永恆的定罪。這才是那既不欺騙也不受欺騙的宗教所宣告的。不像這個人,彷彿被各種教義的風吹得東倒西歪,把真實與虛假混為一談;他為那注定要消亡的宗教而哀嘆,後來卻又自己承認那是一個謬誤。

〔2〕「除滅」依拉丁原文直譯;《和合本》作「你就上這裡來叫我們受苦嗎」。奧古斯丁此處強調的是這些靈知道自己的結局,故依拉丁語意譯出。
第二十四章
赫爾墨斯親口承認「造神」是出於祖先的謬誤與不信

在說了許多話之後,他回到了這個主題,再次談論那些由人製造的神。他說:「關於這類事,我們已經說得夠多了。現在,讓我們再回到人與理智的話題。正是由於這項神聖的恩賜,人才被稱為理性的動物。關於人的其他事雖然令人驚嘆,但還算不上最神奇的;這一切驚嘆中最大的奇蹟,是人竟然能發明神性,並將其製造出來。既然我們的祖先在對神明的理智上陷入了極大的謬誤,他們既不信,也沒有將心歸向對神聖宗教的敬拜,於是他們發明了一種製造神的技藝。技藝發明之後,他們又將一種取自世界本性的力量加入了其中。既然他們無法創造靈魂,他們便透過召喚精靈或天使的靈,將其附著在神聖的偶像與神聖的儀式上。藉著這些靈,偶像便擁有了行善或作惡的力量。」

我不知道這些精靈受了起誓的逼迫,是否也會像他這般坦白承認。他說:「既然我們的祖先在對神明的理智上陷入了極大的謬誤,他們既不信,也沒有將心歸向對神聖宗教的敬拜,於是他們發明了一種製造神的技藝。」他難道說他們只是犯了「一點小錯」才發明這造神之術的嗎?他難道滿足於說「他們犯了錯」,而沒有刻意加上一句「陷入了極大的謬誤」嗎?

正是這種「極大的謬誤」,這種「不信」,這種「沒有將心歸向對神聖宗教敬拜」的態度,發明了這套造神之術。然而,這位自作聰明的人卻在哀嘆,彷彿某種神聖的宗教即將在一個確定的未來被廢除,但他自己明明承認:發明這套讓人造神的技藝的,正是人極大的謬誤、不信,以及靈魂對神聖宗教的背離!你看,他不是被神聖的力量逼迫著承認祖先過去的謬誤,就是被魔鬼的力量驅使著為精靈未來的刑罰而悲哀。

如果他們的祖先是因為極大的謬誤、不信,以及靈魂對神聖宗教的背離,才發明了這套造神之術;那麼,當神聖宗教廢除了這套可憎技藝以及它所造出的一切悖離神聖宗教的事物時,又有什麼好奇怪的?既然真理糾正了謬誤,信仰駁斥了不信,歸正扭轉了背離!

如果他在講述祖先發明這套造神之術時,對原因保持沉默,那麼,只要我們對正確與敬虔之事有任何感知,我們理當自己去審視並看清:如果他們沒有偏離真理,如果他們相信了配得神尊嚴的事物,如果他們將心歸向了神聖的宗教,他們根本就不會去發明這套讓人造神的技藝。即使是我們指出這套技藝的起因在於人類極大的謬誤、不信與背離神聖宗教,那些抗拒真理之人的無恥也勉強可以忍受。

然而,這位極其驚嘆人類擁有造神權柄的人,同時又為未來所有這些由人設立的虛假神明將被法律強制廢除而感到悲哀。可是,他自己卻坦承並指出了這一切是如何發生的!他說,是他的祖先出於極大的謬誤、不信,以及沒有將心歸向神聖宗教,才發明了這套造神之術。既然他自己都這麼說了,我們還需要說什麼?我們唯一該做的,就是盡我們所能地感謝主我們的神,因為祂用與這些事物被設立時截然相反的原因,廢除了這一切!

群眾的謬誤所設立的,真理的道路將其廢除;不信所設立的,信仰將其廢除;背離神聖宗教所設立的,歸向獨一真神與聖者的心將其廢除。而且這不只發生在埃及;這股哀怨終究不僅僅是為了埃及而發,更是為了全地而發,就是那向耶和華唱新歌的全地。正如那真實神聖且具有真正預言性質的經文所預告的:「你們要向耶和華唱新歌!全地都要向耶和華歌唱!」(《詩篇》96:1)。

這篇詩篇的標題是「當聖殿在被擄之後重建之時」〔1〕。上帝的城,也就是聖教會,正是為了耶和華而在全地被建造起來的殿。這發生在「被擄」之後,那時,那些因信神而成為建造這殿的「活石」的人們,曾被惡魔俘虜並轄制。因為,儘管是人造了神,但當人透過敬拜與牠們結成同盟時,造神的人自己反倒被他所造的東西轄制了。我說的同盟,不是指與那些愚蠢的偶像結盟,而是與那些狡猾的惡魔結盟。因為偶像究竟是什麼?正如聖經所說:「有眼卻不能看」,任何用物質雕琢得再精美卻毫無生命與感知的東西,不都是這樣嗎?然而,不潔的靈藉著那邪惡的法術被捆綁在這些雕像上,悲慘地俘虜了敬拜牠們之人的靈魂,將他們拖入自己的同盟。因此使徒說:「我們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麼;但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參《哥林多前書》8:4;10:19-20)

〔1〕此處詩篇標題及引文皆依奧古斯丁拉丁原文及七十士譯本傳統譯出,對應《和合本》詩篇 96 篇。

在人類被惡毒精靈轄制的這場被擄之後,上帝的殿在全地被建造了起來。這正是那篇詩篇標題的由來。詩中說道:「你們要向耶和華唱新歌!全地都要向耶和華歌唱!要向耶和華歌唱,稱頌祂的名!天天傳揚祂的救恩!在列邦中述說祂的榮耀,在萬民中述說祂的奇事。因耶和華為大,當受極大的讚美;祂在萬神之上,當受敬畏。外邦的神都屬虛無,惟獨耶和華創造諸天」(參《詩篇》96:1-5)

因此,那個為偶像崇拜與惡魔統治即將被廢除而悲哀的人,是受了邪靈的煽動,希望這種被擄的狀態永遠持續下去。然而詩篇卻歌頌這被擄的終結,並預告上帝的殿將在全地被建造起來。赫爾墨斯帶著悲哀預告了前者;先知帶著歡喜預告了後者。由於透過聖先知歌唱的聖靈是得勝者,赫爾墨斯本人也被迫以令人驚嘆的方式承認:那些他既不願看到、也悲嘆其將被廢除的事物,根本不是由謹慎、忠信與敬虔的人設立的,而是由那些陷入謬誤、不信且背離神聖宗教的人設立的。

雖然他稱牠們為神,但當他說這些神是由這種不配之人造出來時,無論他願不願意,他都已經證明了:造神者所欠缺的,正是謹慎、忠信與敬虔;不具備這類缺陷的人,根本不該去敬拜這些神。同時他也證明了,那些造神的人其實是給自己找來了一批根本不是神的「神」。因為先知的話是真實的:「人豈可為自己製造神呢?其實這不是神!」(《耶利米書》16:20)

因此,當赫爾墨斯稱這些由這種人憑藉法術製造出來的「神」,那不過是靠著某種法術、被敬拜者的私慾鎖鏈捆綁在偶像上的精靈,為「人造的神」時,他並沒有賦予牠們柏拉圖派學者阿普列尤斯所主張的那種地位。我們已經說得夠多,也證明了那是何等荒謬與不合邏輯:認為這些人造的神能成為上帝所造的神與上帝所造的人之間的詮釋者與中保,從人間帶走祈願,從天上帶回恩賜。因為,相信人所造的神,在上帝所造的神面前,竟然比上帝親手造的人更有分量,這簡直是愚蠢至極。一個藉著邪術被捆綁在偶像上的精靈,是被人造成神的;但那是被怎樣的人造成的?絕不是隨便什麼人,而是被陷入謬誤、不信且背離真神的人造成的。因此,除非人陷入謬誤、不信且背離真神,否則他根本造不出這樣的神。那麼,這種神的本質究竟是什麼?

進一步說,如果那些在神廟中受敬拜、藉著法術被附著在偶像上的精靈,並不是神與人之間的使者與詮釋者:畢竟造牠們的人雖陷入謬誤、不信且背離神聖宗教,卻無疑仍比自己親手造出的神優越得多;既然如此,結論只剩下一個:牠們所能做的,只是精靈能做的事。牠們要麼透過看似施恩的手段帶來更大的傷害,因為這更具欺騙性;要麼就是公然作惡。然而,除非上帝深奧隱祕的護理允許,否則牠們無論哪一種都做不成。牠們絕不可能作為人與神之間的中介,憑著與神明的友誼在人間發揮巨大影響。這些精靈根本不可能與那些善神成為朋友:善神正是我們所稱的聖天使,是天上聖所中的理性受造物,無論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或掌權的皆然(參《歌羅西書》1:16)。牠們在心靈的情感上與這些善天使相去甚遠,就如同邪惡遠離善良,惡習遠離美德一般。

第二十五章
與善天使相通靠的是德行,不是空間距離

因此,我們絕不該透過精靈的所謂「中介」去追求善神或善天使的恩眷與幫助。相反地,我們應當憑著善良意志的相似性與他們相通。只要我們與他們一起生活,與他們共同敬拜那位他們所敬拜的神,即使我們用肉眼看不見他們,我們也能與他們相通。我們因為意志的不相似與軟弱的脆弱而與他們有多遠,這距離是生命價值上的,而不是身體空間上的。我們之所以沒有與他們聯合,不是因為我們帶著肉身的條件住在地上,而是因為我們帶著心靈的污穢思念地上的事。然而,當我們被醫治、變得像他們一樣時,只要我們相信那位造了他們的神也能使我們蒙福,我們在信仰上就已經接近他們了,而他們也會為此感到歡喜。

第二十六章
神明本是凡人,赫爾墨斯哀嘆的真正原因

我們還必須注意,當這位埃及人哀嘆那些他自己承認是由「陷入極大謬誤、不信且背離神聖宗教的人」所設立的事物即將從埃及被廢除時,他在這番話中說了什麼。他說:「那時,這片作為神龕與神廟至聖所在的土地,將布滿墳塚與死人。」

彷彿如果那些事物不被廢除,人就不會死似的;或者死人可以葬在除了土地以外的任何地方。顯然,隨著時間的推移和日子的流逝,死人的數量越來越多,墳墓的數量自然也會越來越多。但他的悲哀似乎是因為我們殉道者的紀念堂即將取代他們的神廟和神龕。那些帶著對我們充滿敵意與偏見來讀這段話的人,會以為異教徒在神廟裡敬拜的是神明,而我們在墳墓裡敬拜的卻是死人。那些不敬虔的人陷入了何等盲目的境地,彷彿一頭撞上了大山,卻硬是不願看見那撞擊他們眼睛的事實。他們沒有注意到,在所有異教文獻中,幾乎找不到哪個神明不是由死去的凡人變成的,並在死後被賦予了神聖的尊榮。且不說瓦羅宣稱死者的靈魂全都被他們視為神明,並用幾乎為所有死者舉行的葬禮祭儀來證明這一點,甚至還提到了葬禮賽會,彷彿賽會只為神明舉辦,這就是死者具有神性的最大證據。

就連我們現在談論的赫爾墨斯自己,在他彷彿預知未來並悲哀地宣告「那時,這片作為神龕與神廟至聖所在的土地,將布滿墳塚與死人」的同一本書裡,也親自作證說:埃及的神明原本都是死去的凡人。在他說完祖先因為在理智上陷入極大謬誤、不信且沒有將心歸向神聖宗教而發明了造神之術後,他說:「技藝發明之後,他們又將一種取自世界本性的力量加入了其中。既然他們無法創造靈魂,他們便透過召喚精靈或天使的靈,將其附著在神聖的偶像與神聖的儀式上。藉著這些靈,偶像便擁有了行善或作惡的力量。」

接著,為了舉例證明這一點,他說:「阿斯克勒庇俄斯啊,你的祖父,醫術的最初發明者,在利比亞山中靠近鱷魚岸的地方有一座奉獻給他的神廟。在那裡,躺著他屬世的軀殼,也就是他的身體。但他剩餘的部分,或者說,如果整個生命在於感知的話,他的整個優越部分已經返回了天界。如今,他憑藉自己的神性,繼續向病人提供那些他生前透過醫術所提供的幫助。」看,他明明說一個死人在埋葬他的地方被當作神來敬拜,卻又用謊言欺騙說「他已經返回了天界」。

隨後他又舉了另一個例子:「難道我不與我同名的祖父赫爾墨斯一樣嗎?他居住在與他同名的故鄉,援助並保護著從四面八方來到他面前的所有凡人。」這位較年長的赫爾墨斯,也就是神使墨丘利(Mercurius),據說是他祖父,居住在赫爾莫波利斯,這座城正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看,他自己都說有兩位神明曾經是凡人:一位是埃斯庫拉庇烏斯,另一位是墨丘利。關於埃斯庫拉庇烏斯,希臘人和拉丁人都有共識;但至於墨丘利,許多人並不認為他曾是凡人,然而這位「三重至偉的赫爾墨斯」卻作證說他是自己的祖父。有人或許會辯稱,這個墨丘利和那個墨丘利不是同一個人,儘管他們名字一樣。我不想在這個問題上多作爭辯,不管是同一個還是不同的人,至少根據這位在他們中間享有盛譽的孫子「三重至偉者」的證詞,這個墨丘利和埃斯庫拉庇烏斯一樣,都是從凡人變成的神明。

他還進一步補充說:「我們知道,埃及女神伊西斯(Isis)若施恩,能賜下多少好處;若發怒,又能造成多大傷害!」接著,為了說明這些神明正是人類用那套技藝造出來的那類神,這讓人明白,他認為精靈是從死人的靈魂變來的,並被那些陷入極大謬誤、不信且不敬虔的發明者附著在偶像上,畢竟造神者終究無法賦予靈魂,在說完「我們知道,伊西斯若施恩,能賜下多少好處;若發怒,又能造成多大傷害」之後,他緊接著說:「屬地與屬世界的神明很容易發怒,因為牠們是由人類用兩種本性製造和組合而成的。」他所說的「兩種本性」,是指靈魂與身體,即精靈作為靈魂,偶像作為身體。「因此,」他說,「埃及人稱這些為神聖的活物,並在各個城市敬拜這些被祝聖之物的靈魂。他們遵守這些神明的法律,並以他們的名字命名城市。」

那麼,那段悲哀地抱怨埃及「作為神龕與神廟至聖所在的土地,將布滿墳塚與死人」的言論又去哪裡了?顯然,那個附在赫爾墨斯身上說出這些話的欺騙之靈,正被逼著透過他自己承認:早在那時,那片土地就已經布滿了他們當作神來敬拜的死人和墳塚。這是精靈的痛苦在藉著他說話;這些精靈為自己將來在聖殉道者的紀念堂前遭受刑罰而悲哀。因為在許多這樣的地方,牠們確實受著折磨,被迫承認真相,並被從受轄制的人身上驅逐出去。

第二十七章
基督徒敬奉殉道者,並非敬拜神明

然而,我們並沒有為這些殉道者建造神廟,沒有設立祭司職位,沒有舉行神聖儀式,也沒有獻祭。因為,我們的神正是他們的上帝。我們確實尊崇他們的紀念,將他們視為上帝的聖徒,因為他們為了讓真實的宗教廣為人知、為了擊敗虛假與虛構,為真理奮戰至死。在此之前,即便有人意識到這一點,也因為恐懼而不敢發聲。

但是,有誰曾聽過信徒中的祭司,在為敬奉神而建、甚至立於殉道者聖體之上的祭壇前禱告時,說出「彼得啊,保羅啊,居普良啊,我把這祭獻給你」這樣的話?祭物明明是在他們的紀念堂前,獻給那創造了他們、使他們成為人也成為殉道者、並使他們與祂的聖天使同享天上尊榮的那位神。藉著這場慶典,我們向真神為他們的勝利獻上感恩;同時,藉著喚起對他們的記憶,我們呼求同一位神的幫助,鼓勵自己效法他們,去贏得同樣的冠冕與桂冠。

因此,凡在殉道者的地點舉行的敬虔儀式,都是為了裝飾與尊崇他們的紀念,絕不是把死者當作神明來舉行神聖儀式或獻祭。甚至那些把自己的宴席帶到那裡的人,儘管較有見識的基督徒不這麼做,多數地區也無此習俗,這些人在擺上食物並禱告後便將其撤下,自己食用或施捨給貧困者。他們這樣做,只是希望藉著殉道者的功勞,在殉道者之主的名裡使這些食物聖化。任何認識基督徒唯一祭獻的人都知道,那不是向殉道者獻祭。

因此,我們既不用神聖的尊榮來敬拜我們的殉道者,也不用人類的罪行來污衊他們,這與他們敬拜自己神明的方式截然不同。我們不向殉道者獻祭,也不把他們的醜行編成神聖的儀式。關於埃及女神伊西斯,也就是埃及冥神奧西里斯(Osiris)的妻子,及其父母,文獻記載他們全都曾是君王。當伊西斯向父母獻祭時,偶然發現了麥穗,便把麥穗拿給丈夫兼國王奧西里斯及其謀臣墨丘利看,因此人們也把她等同於穀物女神刻瑞斯(Ceres)。關於她,究竟有多少罪惡的行徑被記載下來?這些記載不是出自詩人,而是出自他們自己的神祕文獻,正如埃及祭司利奧向亞歷山大揭露,亞歷山大又寫給母親奧林匹雅絲的那封信裡所言。凡是願意或有能力讀的人,都可以去讀;讀過的人回想一下就會明白,這些被當作神明來敬拜並設立祭儀的,究竟是怎樣的死人,或者他們生前做過什麼事。

我們絕不容許他們把這些神與我們的聖殉道者相提並論,即便他們把那些當作神,而我們並不把殉道者當作神。我們之所以不為我們的殉道者設立祭司,也不向他們獻祭,是因為這是不合宜的、不應該的,更是非法的,因為唯獨上帝配得這一切。我們絕不用他們的罪行或極其淫穢的戲劇來取悅他們。相反,他們的神明若曾是凡人並犯下此類罪行,他們便在儀式中頌揚這些無恥之舉;若神明不曾是凡人,他們便用那些有害精靈所編造的虛構娛樂來取悅牠們。

如果蘇格拉底真的有神,他所擁有的,絕不是這類精靈所扮演的神。但或許,某些企圖藉著造神之術揚名的人,把這樣一個「神」硬塞給了那位對這套技藝一無所知且清白無辜的人。

還需要多說什麼呢?任何一個稍微明理的人都不會懷疑:為了死後永恆的蒙福生命,我們絕不該敬拜這些精靈。然而,他們或許會說,神明全都是善的,但精靈則有善有惡,而我們為了抵達永遠蒙福的生命,應當敬拜他們所認為的善精靈。這究竟是怎麼回事,我們必須留待下一卷再來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