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之城

上帝之城.卷一

駁羅馬陷落歸罪基督教
希波的奧古斯丁 著

本卷直譯自奧古斯丁的拉丁文原著《De civitate Dei》第一卷。以拉丁原文為根,層層審校,守住神學筋骨,力求中文暢達易讀。藉文字與聲音,讓奧古斯丁以中文重新開口。

注:奧古斯丁引用經文多基於古拉丁譯本及七十士譯本,用字與中文《和合本》時有出入。當差異影響其釋經邏輯時,譯者以他所引版本直譯,而非套用《和合本》,以保留論證脈絡。

最後更新:2026 年 8 月 6 日

第 1 集
天國煉金術:「永恆之城」羅馬陷落,誰成珍寶?誰成替罪羊?在 YouTube 觀看影片 ↗
卷首
序言

上帝之城極其榮耀。她目前在這世間寄居,在惡人中憑信而活;將來她必安居於永恆的寶座,這正是她如今忍耐等候的盼望,直等到公義轉為審判(參《詩篇》94:15),她終將在卓越之中獲得最後的勝利與完美的平安。我極親愛的馬塞利努斯(Marcellinus)〔1〕,既然我已動筆寫作此書,也向你許下了承諾,我便承擔起這項使命,要為這座城辯護,反駁那些將自己的神明凌駕於這城之建造者之上的人。這是一項艱鉅浩大的工程,但上帝是我們的幫助。

〔1〕馬塞利努斯是羅馬官員、奧古斯丁的友人,也是本書的受書人。羅馬陷落後,異教徒把帝國災禍歸咎於基督教;本書正是對這類指控的系統答辯。

我很清楚,要說服那些驕傲之人明白謙卑的浩大力量,需要何等的心力。唯有這份謙卑,不靠人類狂妄的僭越,而是藉著神聖恩典所賜下的崇高,才能超越一切隨時間搖搖欲墜的地上高峰。我們正要論述的這座城,她的君王與建造者,已在聖經中向祂的子民宣示了神聖律法的判語:「上帝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雅各書》4:6)。然而,這原本屬於上帝的特權,那充滿驕傲之靈的靈魂卻也妄圖染指,並極其熱愛人們如此讚美自己:「寬恕臣服者,擊潰驕傲人。」〔2〕正因如此,對於那座想要統治萬民,自己卻反被統治慾(libido dominandi)〔3〕統治的地上之城,只要這部作品的寫作脈絡有此需要,且能力所及,我就絕不能緘默不語。

〔2〕引自維吉爾《埃涅阿斯紀》6.853,是羅馬對自身帝國使命的著名表述。奧古斯丁把它放在「上帝阻擋驕傲者」之後,意在揭示地上之城如何把審判驕傲者的權柄據為己有。
〔3〕拉丁原文作「libido dominandi」,意即「支配慾」:它不只是一般的政治野心,而是渴望支配他人的失序慾望;它將成為奧古斯丁解釋地上之城的重要線索。
第一章
基督之名帶來的破例憐憫,與仇敵的忘恩負義

因為,正是這座地上之城產生了眾多仇敵;而我們必須對抗他們,為上帝之城辯護。誠然,他們當中有許多人糾正了自己不虔敬的謬誤,成為上帝之城裡極其稱職的公民;但也有許多人對這城燃起熊熊的仇恨之火。這座城的救贖主向他們施予了如此明顯的恩惠,他們卻忘恩負義。今日,若不是他們在逃避敵人的刀劍時,於上帝之城的聖地裡撿回了他們賴以驕傲的性命,他們連開口攻擊這城的機會都沒有。這些對基督之名充滿敵意的羅馬人,不正是因為基督的緣故才被蠻族饒過一命嗎?殉道者的紀念地與使徒聖堂可以作證:在那場洗劫羅馬的浩劫中,這些地方接納了逃難至此的人,無論是自己人還是外邦人。

殘酷的仇敵四處肆虐,然而一旦到了這些地方,殺戮的狂氣便戛然而止。那些心生憐憫的敵人甚至在聖地之外饒人一命,將他們引導至此,免得這些可憐人撞見其他毫無憐憫之心的同夥。更奇妙的是,即便是那些在別處兇殘成性、按戰爭慣例嗜血如命的敵軍,一旦來到這片被明令禁止行使一般戰爭權利的地方,他們那砍殺的暴虐便被勒住,擄掠的貪慾也被折斷。許多人就這樣逃過了死劫。

如今,在基督教的時代,這些人不僅大肆誹謗,將羅馬城所受的災禍歸咎於基督,反而對那些為了榮耀基督而讓他們得以存活的恩惠隻字不提。他們不將這歸功於我們的基督,卻歸功於自己的命運。倘若他們真有半點常識,就理當將他們在敵人手中所受的嚴酷苦難,歸因於神聖的護理:上帝常以戰爭來糾正並粉碎人類敗壞的道德,也以此來鍛鍊凡人公義與值得稱許的生活;在患難中經過考驗後,上帝或者將他們遷入更美好的境界,或者仍將他們留在這世上,以供其他用途。

同時,他們更應當把這破例的恩惠歸功於基督教時代:殘暴的蠻族竟然違背戰爭慣例,無論身在何處,只要有人因基督之名求庇護,或逃進那些特別獻給基督、足以容納眾多難民的寬廣聖地,他們便大發憐憫,饒人不死。為此,他們本該感謝上帝,本該真誠地奔向祂的名,好逃離永火的刑罰;然而,他們當初卻是虛偽地盜用這名,只為逃避眼前的毀滅。你看那些肆無忌憚、傲慢無禮地辱罵基督僕人的人,他們之中有極多數,若不是假裝自己也是基督的僕人,根本逃不過那場殺戮與浩劫。而現在,他們卻以忘恩負義的驕傲與極其不敬的瘋狂,懷著乖謬的心抗拒這名,以致將受永恆黑暗的刑罰;當初他們用虛偽的嘴唇逃往這名之下,不過是為了貪享這世上暫時的亮光。

第二章
古代戰爭從無神廟庇護戰敗者之例

無論在羅馬建城之前,還是在她興起與掌權之後,史書上記載了無數的戰爭。讓這些人去讀讀歷史,指給我們看:哪一次有外邦人攻陷城池後,只要看見戰敗者逃入他們神明的廟宇,就會手下留情?或者指出哪一位蠻族首領曾下令,在攻破城鎮後,凡在某某神廟裡被發現的人一律不得擊殺?

埃涅阿斯(Aeneas)難道沒有看見普里阿摩斯「將鮮血濺滿了他親手祝聖的祭壇」?狄俄墨得斯與尤利西斯難道沒有「殺盡了守衛極高堡壘的衛兵,奪走神聖的塑像,並用血腥的雙手敢於觸碰女神聖潔的頭帶」?然而,詩人接下來所說的卻不是事實:「從那時起,希臘人的希望便江河日下,倒退溜走。」因為事實上,他們後來還是贏了,後來還是用刀劍與烈火毀滅了特洛伊,後來還是將逃到祭壇前的普里阿摩斯斬首。

特洛伊並非因為失去了智慧女神密涅瓦(Minerva)的神像才滅亡〔1〕。試問,密涅瓦自己先失去了什麼,才導致她被奪走呢?難道不是失去了她的守衛嗎?這絕對是事實;正是因為守衛被殺,她才被奪走。從來都不是神像保護人,而是人保護神像。既然這位女神連自己的守衛都無力保護,人們怎麼還會敬拜她,指望她來守護國家與公民呢?

〔1〕本章所引故事出自《埃涅阿斯紀》第二卷。狄俄墨得斯與尤利西斯(即希臘英雄奧德修斯)盜走的是特洛伊的帕拉狄翁,即密涅瓦(希臘神話中即雅典娜)的護城神像;異教傳說把城破與神像失落相連。奧古斯丁卻倒轉問題:若神像連守衛都保護不了,人又怎能指望它保護城邦?
第三章
羅馬人將自己的安危託付給戰敗之神,何其愚妄

看哪,羅馬人竟為自己將羅馬城託付給這樣的神明來保護而沾沾自喜!這是何等可悲的謬誤!當我們這樣談論他們的神明時,他們便對我們怒氣沖沖;然而,當他們自己的作家寫出這些事時,他們卻不生氣。他們不僅付錢請老師讓子弟背誦這些作品,甚至還用公共薪俸與崇高的榮譽來厚待這些教師。

羅馬人讓小童閱讀維吉爾(Publius Vergilius Maro)〔1〕,無非是希望這位偉大、卓越的詩人深深滲入幼嫩的心靈,使人終生難忘。正如賀拉斯(Quintus Horatius Flaccus)所說:「陶罐一旦初染香氣,便能久久不散。」正是在維吉爾的作品中,敵視特洛伊人的朱諾(Juno)煽動風神埃俄羅斯(Aeolus)去攻擊他們,說道:「那與我為敵的種族正在第勒尼安海上航行,將特洛伊城(Ilium)與戰敗的家神(Penates)〔2〕帶往義大利。」他們竟然天真地將羅馬託付給這些「戰敗的家神」,以免重蹈覆轍?

〔1〕維吉爾的《埃涅阿斯紀》不只是文學作品,也是羅馬的民族史詩與教育經典。奧古斯丁反覆引用它,是要用羅馬人自幼背誦、視為權威的作品,反駁他們對祖傳神明的辯護。
〔2〕拉丁原文作「Penates」,意即「家神」:牠們是守護家庭、糧食與共同體延續的神明;羅馬傳說認為埃涅阿斯把特洛伊的家神帶到義大利,成為羅馬宗教淵源之一。奧古斯丁抓住「戰敗的家神」這個矛盾:需要人護送逃亡的神,怎能反過來保護羅馬?

但也許有人會說,這不過是朱諾像個發怒的女人在胡言亂語,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那麼,那位屢屢被稱為「虔敬」的埃涅阿斯自己又是怎麼說的呢?他難道不是這樣描述:「奧特里阿底斯之子潘特斯,堡壘與太陽神阿波羅的祭司,手中拿著聖物與戰敗的眾神,拖著年幼的孫子,瘋狂地朝著門檻奔來」?當別人對他說:「特洛伊將聖物與家神託付給你」時,他難道不是承認,與其說是自己被託付給了眾神,不如說是他毫不猶豫地稱之為「戰敗的眾神」被託付給了他嗎?

既然維吉爾都說這些神明是「戰敗的」,並且為了讓這些戰敗的神明能想辦法逃脫,還要將他們託付給人;那麼,認為將羅馬託付給這些保護者是明智之舉,甚至認為若非失去了他們,羅馬就不會被洗劫,這究竟是何等瘋狂?事實上,把戰敗的神明當作守護神和防禦者來敬拜,與其說是擁有了好的神明,不如說是擁有了壞的虛名。因為,更明智的看法不是「羅馬若非先失去他們就不會遭受這場災難」,而是「他們若非仰賴羅馬竭盡全力的保護,早就已經滅亡了」!

只要稍加留意,誰看不出這其中充滿了何等虛妄的自以為是:以為在戰敗的保護者之下就絕不會被打敗,而一旦滅亡,便歸咎於失去了作為守護者的神明。殊不知,她之所以滅亡,完全可能正因為她竟把那些註定滅亡的神明當作守護者!因此,當詩人們寫下並吟唱那些戰敗神明的故事時,並非他們喜歡編造謊言,而是真理迫使心智健全的人不得不承認事實。

不過,這些問題留待日後在更合適的地方詳細且充分地論述。現在,我要盡己所能,簡要處理我最初的命題:那些忘恩負義的人,明明是因自己乖謬的道德而罪有應得地受苦,卻反倒褻瀆基督,將災禍歸咎於祂;而當他們正是因為基督的緣故才被饒恕時,他們不僅不屑一顧,反而以極其褻瀆與乖謬的瘋狂,動用他們的舌頭來攻擊基督之名。當初正是這同一條舌頭,為了苟活而虛偽地盜用了基督的名;也是這同一條舌頭,在獻給基督的聖地裡,因恐懼而噤若寒蟬,以便在那裡安全受庇護。當他們因著基督的緣故而免受敵人傷害後,一離開那裡,便立刻對祂爆發出充滿敵意的惡毒咒罵。

第四章
朱諾的神廟淪為賊窩,基督的聖堂成為庇護所

正如我剛才所說,特洛伊,這位羅馬人的母親,無法用她神明的聖地保護自己的公民免受希臘人的烈火與刀劍,而希臘人自己敬拜的正是同樣的神明。不僅如此,在朱諾的庇護所裡,「精挑細選的守衛,也就是菲尼克斯與冷酷的尤利西斯,正看守著戰利品;從四處掠奪來的特洛伊財寶、從焚毀的內殿中搶出的神桌、純金的酒碗與擄獲的衣物,全都被堆積於此。男孩與驚恐的母親們排成長長的隊伍,站在四周。」〔1〕

〔1〕引自《埃涅阿斯紀》第二卷。朱諾神廟在詩中不是保護敗者的聖所,而是希臘人集中財物、看守俘虜的場所;奧古斯丁藉此與羅馬陷落時基督教聖堂真正保全敵我雙方的情形作對照。

你看,這個獻給如此偉大女神的聖地被選中,並非因為那裡不允許帶走俘虜,而是因為那裡可以隨心所欲地關押俘虜。現在,請將這座庇護所與我們使徒的紀念堂作個比較。這可不是哪個無名小神或平民神祇的所在,而是神王朱庇特(Jupiter)的妹妹兼妻子、眾神之后朱諾的聖地。

在那裡,神廟被焚毀,從神明那裡搶來的戰利品被搬進去,不是為了分給戰敗者,而是為了讓勝利者瓜分;但在這裡,甚至連從別處得知屬於這些聖地的物品,也被帶著極度敬畏的尊榮與順服送還。在那裡,自由喪失;在這裡,自由得保。在那裡,監禁俘虜是常態;在這裡,擄掠是禁忌。在那裡,人們被轄制他們的敵人壓迫;在這裡,人們被心生憐憫的人引導至此以獲釋放。總而言之,朱諾的神廟被輕浮的希臘人的貪婪與驕傲據為己有;而基督的聖堂,卻被兇殘蠻族的憐憫與謙卑選作庇護之所。

除非有人想說,希臘人在那場勝利中確實饒過了共同神明的神廟,不敢在那裡殺戮或擄掠逃難的特洛伊可憐人,而這一切不過是維吉爾按照詩人的慣例編造的謊言。但事實上,他所描寫的,正是敵人摧毀城池時的慣例。

第五章
羅馬史家筆下的戰爭慘狀:神廟亦難倖免

這項戰爭慣例,正如以崇尚真理著稱的歷史學家撒路斯提烏斯(Gaius Sallustius Crispus)記載,小加圖(Marcus Porcius Cato Uticensis)在元老院討論喀提林同黨的處置時〔1〕,也未曾略過:「少女與男孩被強擄,孩子從父母的懷抱中被硬生生扯走,母親們任憑勝利者恣意蹂躪;神廟與民宅被洗劫一空,到處是屠殺與縱火;最後,一切都被武器、屍體、鮮血與哀號所填滿。」

〔1〕公元前63年的喀提林陰謀是羅馬公民企圖以暴力奪權的內亂。撒路斯提烏斯在《喀提林戰爭》中記下小加圖主張嚴懲同謀者的演說;奧古斯丁引用它,是要表明連羅馬人自己對內亂的描寫,也從未把神廟視為免遭殺戮與擄掠的庇護所。

在這裡,如果他沒有提到「神廟」,我們或許還會以為敵人通常會饒過神明的居所。而且請注意,羅馬的神廟所懼怕的,不是外族敵人,而是喀提林和他的同黨,也就是那些出身高貴的元老和羅馬公民。當然,這無非是因為他們是一群無可救藥的亡命之徒與國家的叛徒。

第六章
羅馬人自己攻城時,也從未因神像而留情

那麼,為何我們的論述要四處尋找那些彼此交戰、卻從未在神明居所中饒過戰敗者的眾多民族呢?讓我們看看羅馬人自己,回顧並審視這些羅馬人吧。他們最受讚譽的品德便是:「寬恕臣服者,擊潰驕傲人」,並且「在遭受不公時,寧願寬恕也不願追究」。然而,當他們為了擴張統治而攻陷並摧毀了無數宏偉的城池時,請讀給我們聽聽:他們通常會將哪些神廟設為例外,規定凡逃進去的人都可以獲釋?難道他們這樣做了,而記錄這些事蹟的史家卻隻字不提?真的嗎?那些竭力尋找素材來讚美他們的人,難道會漏掉這些最能彰顯他們所說之「敬虔」的輝煌證據嗎?

馬庫斯·馬塞勒斯(Marcus Claudius Marcellus)〔1〕,這位享有盛譽的羅馬將領,攻陷了極其華美的敘拉古城。據記載,在城市傾覆之前,他曾為之落淚,在流下敵人的鮮血之前,先流下了自己的眼淚。他甚至在敵人中也用心保護貞潔;在下令軍隊進城之前,他頒布了一道法令,嚴禁任何人侵犯自由人的身體。然而,這座城依然按照戰爭慣例被摧毀了。我們也未曾在任何地方讀到這位如此貞潔且仁慈的將軍,曾經下令凡逃往某座神廟的人都不受傷害。如果他真有此令,史家絕不可能略過不提,因為他們連他的眼淚和保護貞潔的法令都不肯漏掉。

〔1〕馬塞勒斯於第二次布匿戰爭中攻陷敘拉古。他為名城將亡而落淚,也下令保護自由人的身體,因而成為羅馬節制與仁慈的範例;但即使如此,史書也沒有記載他設立神廟庇護權。

法比烏斯(Quintus Fabius Maximus)〔2〕,這位攻陷他林敦的將領,因克制自己不掠奪神像而備受讚揚。當他的書記官請示他如何處置那些被俘獲的大量神像時,他甚至用一句玩笑話為自己的克制調味。他問這些神像是什麼樣的,當得知其中不僅有許多巨大的雕像,甚至還有全副武裝的雕像時,他說:「我們就把這些發怒的神留給他林敦人吧。」既然羅馬史家既不願遺漏前者的眼淚,也不願遺漏後者的笑話;既記錄了前者的貞潔與仁慈,也記錄了後者的風趣與克制;那麼,倘若他們真的為了尊崇某位神明而饒過任何人,明令禁止在任何神廟內進行殺戮或俘虜,史家又怎會略過不提呢?

〔2〕法比烏斯於公元前209年奪取他林敦。他留下神像的玩笑被羅馬史家當作克制的美談;奧古斯丁再次指出,這仍不等於因敬畏神明而讓逃入神廟的人免受殺戮或俘虜。
第七章
羅馬之劫源於戰爭慣例,破例之恩皆因基督之名

因此,在這場最近的羅馬浩劫中,無論發生了怎樣的破壞、殺戮、劫掠、焚燒與苦難,那全都是戰爭的慣例所致。然而,另一些事卻史無前例。在那非比尋常的局勢中,野蠻的殘酷竟顯得如此溫和:敵人主動指定寬廣的聖堂,讓被饒過的人在其中容身;在那裡,無人被殺,無人被強行擄走;許多人還被心生憐憫的敵人護送進去,得以獲釋,沒有任何俘虜被殘酷的敵人從那裡拖走。凡看不出這一切必須歸功於基督之名與基督教時代的人,就是瞎眼;看見了卻不讚美的人,就是忘恩負義;而那些反對讚美之人,則是陷入了瘋狂。

願任何有理智的人,都不會把這種憐憫歸因於蠻族本身的野性。那使他們極其殘暴與兇殘的心智感到恐懼、受到勒住,並被奇妙地節制下來的,正是那位早在許久之前就藉著先知所說的上帝:「我就要用杖責罰他們的過犯,用鞭責罰他們的罪孽;只是我必不將我的慈愛全然收回」(《詩篇》89:32–33)。

第八章
義人與惡人同遭患難,卻結出截然不同的果實

有人或許會問:「那麼,這神聖的憐憫為何也臨到了那些不敬虔與忘恩負義的人身上?」我們還能怎麼想呢?無非是因為施恩的乃是那位「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馬太福音》5:45)的上帝。儘管他們之中有些人思想這一切,便因懊悔而糾正了自己的不敬虔;但另一些人,正如使徒所說:藐視上帝豐富的恩慈與寬容,任憑自己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上帝震怒、顯出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祂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參《羅馬書》2:4–6)。

上帝的忍耐,是在邀請惡人悔改;正如上帝的鞭打,是在教導好人忍耐。同樣,上帝的憐憫擁抱並撫慰好人,正如上帝的嚴厲懲罰並糾正惡人。神聖的護理定意為義人預備將來的美善,那是惡人無法享受的;也為惡人預備將來的災禍,那是好人不會遭受的。然而,對於今世暫時的好處與壞處,上帝卻定意讓兩者共同承受:免得我們過於貪求連惡人都能擁有的好處,也免得我們可恥地逃避連好人也常常遭遇的壞處。

但是,一個人如何使用這些所謂的順境與逆境,卻有天壤之別。好人不因暫時的順境而狂妄,也不因暫時的逆境而崩潰;而惡人之所以受到此等不幸的懲罰,正是因為他們已在幸運中徹底敗壞。然而,上帝在分配這些事物時,往往會非常明顯地展現祂的作為。如果現在每一個罪都立刻招致明顯的懲罰,人們就會以為最後的審判再無事可做;反之,如果上帝如今從不明明懲罰任何罪,人們就會以為根本沒有神聖的護理。順境也是如此。如果上帝不以極其明顯的慷慨將好處賜給某些祈求的人,我們就會說這些事與祂無關;但如果祂把好處賜給所有祈求的人,我們又會以為服事祂不過是為了這些獎賞,這樣的服事不會使我們變得敬虔,反而會使我們變得貪婪與吝嗇。

既然如此,當好人與惡人同樣遭受患難時,這並不意味著他們之間沒有區別,僅僅是因為他們所承受的遭遇沒有區別。承受者之間的不相似,在他們經歷相似的苦難時依然存在;即便在同樣的折磨下,美德與邪惡也絕非同一回事。正如在同樣的火中,黃金閃耀,禾稭卻冒煙;在同一把打穀機下,碎稭稈被碾碎,麥子卻被煉淨;我們不能因為油和油渣是在同一個榨汁機的重壓下被榨出,就把它們混為一談。同樣,這同一股猛烈的衝擊,對好人是考驗、煉淨與澄明;對惡人則是定罪、蹂躪與消滅。因此,在同一場災難中,惡人咒罵並褻瀆上帝,好人卻祈禱並讚美上帝。

重點不在於受了什麼樣的苦,而在於是誰在受苦。同樣的攪動,泥潭散發出令人作嘔的惡臭,香膏卻散發出迷人的芬芳。

第九章
義人為何受苦?因為他們在譴責罪惡時有所妥協

那麼,在這場浩劫中,基督徒究竟遭受了什麼,只要他們憑著信心仔細思想,這苦難就不會成為他們的益處呢?

首先,他們謙卑地反省,那些激怒上帝、使祂用如此巨大的災禍填滿世界的罪惡究竟是什麼。儘管他們遠離那些窮凶極惡、罪大惡極與不敬虔的暴行,但他們並不認為自己完全與過犯無關,以至於覺得自己連承受這些暫時的苦難都不配。畢竟,每個人無論生活得多麼值得稱許,有時仍會向肉體的私慾屈服。即使不至於犯下駭人的罪行、陷入邪惡的深淵或不敬虔的可憎之事,也總會犯下一些罪;罪越小,往往越頻繁。除此之外,我們究竟能輕易找到誰,會以應有的態度對待那些因可怕的驕傲、奢靡、貪婪、可憎的不義與不敬虔,招致上帝摧毀大地的人?上帝早已如此威脅,也如此預言。我們能找到誰,會以應有的方式與這些人相處呢?

很多時候,人們本該教導、警告,甚至有時必須責備並糾正他們,卻出於惡意的妥協而視而不見。有時是因為嫌麻煩,有時是因為不好意思冒犯他們,有時是為了避免結怨,生怕他們阻礙或損害我們在這些暫時事物上的利益,無論是我們的貪婪仍渴望獲得的,還是我們的軟弱害怕失去的。因此,儘管好人對惡人的生活方式感到不滿,並且因此沒有與他們一同落入為惡人預備的死後定罪中;然而,正是因為好人縱容了惡人那些該受定罪的罪行,為了在自己雖然微小卻可獲寬恕的罪上避免惹惡人發怒,所以好人有充分的理由在今世與惡人一同挨打,儘管他們絕不會被永遠懲罰。當他們受到上帝的管教,與惡人一同受苦時,他們有充分的理由感受到這生活的苦澀,因為當初正是因為貪戀這生活的甜美,他們才不願對犯罪的惡人顯出嚴厲。

如果有人為了尋找更合適的時機,或者害怕惡人因此變得更壞,或者擔心他們會阻礙、壓迫其他軟弱的人,使他們偏離信仰、無法被教導過美好敬虔的生活,因而克制自己,不去責備與糾正作惡的人。這看來並非出於貪婪,而是出於仁愛的考量。真正有罪的是:那些生活方式截然不同、對惡人的行徑深惡痛絕的人,卻縱容了別人本該被教導摒棄或受譴責的罪。他們這麼做,只是為了避免得罪人,以免自己在使用那些事物時受到損害。好人原可合法而無辜地使用這些事物,但他們卻貪戀得超出了那些在今世寄居、定睛於天上家鄉之人的本分。

不僅是那些較為軟弱、過著婚姻生活、有兒女或渴望有兒女、擁有房屋和僕婢的人;使徒曾在教會中教導這些人,勸誡妻子與丈夫、兒女與父母、僕人與主人彼此善盡本分。他們樂於獲得許多暫時與屬地的事物,並為失去它們而痛苦,因此不敢冒犯那些生活極其污穢與邪惡的人;甚至那些處於更高生活階層、沒有婚姻羈絆、衣食簡樸的人,也往往因為害怕惡人的陰謀與攻擊會損害自己的名聲與安全,而放棄了對他們的譴責。儘管他們並不至於害怕惡人到跟著作惡、屈服於恐懼或脅迫的地步,但對於那些他們未曾參與的罪行,他們通常也不願出面糾正,哪怕他們原本可能藉著糾正來挽回一些人。他們之所以不敢,是怕如果沒能成功,自己的安全與名聲就會面臨危險甚至毀滅。他們這樣做,不是因為自己的名聲與安全對教導他人確有必要,而是出於軟弱:他們貪戀奉承與人的敬重,害怕眾人的評斷,更怕肉身受苦甚至死亡。換言之,他們受制於貪愛,而不是盡出於愛心的責任。

因此,在我看來,當上帝定意甚至用暫時的刑罰來懲處墮落的道德時,好人與惡人一起挨打,這絕非微不足道的原因。他們之所以一起挨打,不是因為他們一起過著邪惡的生活,而是因為他們一起貪愛這暫時的生命。雖然貪愛的程度不同,終究是一起貪愛。好人本該輕看這生命,好讓惡人受到譴責與糾正,從而獲得永生;如果惡人拒絕成為這永生的同伴,好人也該懷著愛心去忍受這些敵人,因為只要他們還活著,就無法確定他們是否會回心轉意。在這方面,那些藉著先知被警告的人,責任絕不亞於前者,甚至重得多:「他雖然死在罪孽之中,我卻要向守望的人討他喪命的罪」(《以西結書》33:6)。這裡的守望者,就是在教會中受立、負責看顧百姓的人;他們受立,正是為了毫不留情地譴責罪惡。即便不是監督,但只要在生活的必需交往中,明明知道許多需要警告或指責的事卻選擇忽視,只因貪戀那些在今生雖非不當使用、卻愛得過度的事物,而不敢得罪人,這人也絕不能完全免除這類過失。

其次,好人遭受暫時患難還有另一個原因,正如約伯所經歷的:為了讓人類的靈魂受到考驗,親自看清自己究竟是懷著多大的虔敬與美德,無條件地愛著上帝。

第十章
財物的喪失:信徒真正的財寶不會被劫掠

如果我們正確地考量並看清這些事,你且留意:信徒與敬虔之人所遭遇的一切,難道沒有化為他們的益處嗎?除非我們認為使徒的話是一紙空文,他說:「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羅馬書》8:28)。

他們失去了一切所有的。難道他們失去了信仰嗎?失去了敬虔嗎?失去了那在上帝面前富足的內在之人的財寶嗎?這些才是基督徒真正的財富。擁有這財富的使徒說得極好:「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因為我們沒有帶什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什麼去。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摩太前書》6:6–10)。

因此,那些在那場浩劫中失去屬地財富的人,如果他們對待財富的態度,正如他們從那位外表貧窮、內心富足的使徒那裡所聽見的,也就是說,如果他們「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哥林多前書》7:31),他們就能像那位深受試探卻絲毫未被擊敗的人一樣說出:「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主,收取的也是主,主看為怎樣好,就怎樣成就;願主的名是應當稱頌的」〔1〕(參《約伯記》1:21)。這位好僕人將他主人的旨意視為極大的財產,他的心靈因跟隨這旨意而變得富足,他不會為了在活著時失去那些死後本就注定要撇下的東西而悲傷。

〔1〕拉丁原文作「Nudus exiui de utero matris meae, nudus reuertar in terram. Dominus dedit, Dominus abstulit, sicut Domino placuit, ita factum est; sit nomen Domini benedictum」,意即「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主,收取的也是主;主看為怎樣好,就怎樣成就;願主的名是應當稱頌的」;《和合本》作「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奧古斯丁所引拉丁本多出「主看為怎樣好,就怎樣成就」一句,故依拉丁原文譯出。

然而,那些較為軟弱的人,儘管他們沒有把這些屬地的好處置於基督之上,卻依然對它們抱有些許貪戀。他們因貪愛這些事物犯了多大的罪,在失去它們時就感受到了多深的痛楚。正如我上面所引述的使徒的話,他們為自己招惹了多少愁苦,就感受到了多大的悲痛。因為他們長期忽視了言語的教導,如今必須加上經驗的管教。當使徒說「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時,他所譴責的無疑是貪財的慾望,而非擁有財產本身。因為他在別處吩咐說:「你要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活上帝。又要囑咐他們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捨,樂意供給人,為自己積成美好的根基,預備將來,叫他們持定那真正的生命」(《提摩太前書》6:17–19)。

那些按照這吩咐來使用財富的人,用輕微的損失換取了巨大的收益,並且因著甘心施捨而更安全地保存下來的事物而感到喜樂,遠勝過因著恐懼而囤積、結果更容易失去的事物所帶來的悲傷。因為,這在地上可能滅亡的一切,正是因為他們不願將其轉移到天上,所以才會滅亡。那些聽從了主人勸告的人說:「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鏽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鏽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因為你的財寶在那裡,你的心也在那裡」(《馬太福音》6:19–21)。在患難的時刻,他們證明了自己是何等明智:他們沒有輕視那位最真實的導師,也沒有忽視那位為他們看守財寶的最忠誠、最無敵的守衛。

如果許多人因為碰巧敵人沒有找到他們的財富而暗自慶幸;那麼,那些聽從上帝的警告,將財富遷移到敵人根本無法觸及之處的人,他們的喜樂豈不更加篤定與安穩!我們的弟兄,諾拉主教保林努斯(Paulinus of Nola)〔2〕,就是一個明證。他從極其富有的財主,自願變成了極度貧窮的人,卻成為了極其豐盛的聖徒。當蠻族洗劫諾拉時,他被他們扣留。正如我們後來從他口中所知,他在心裡這樣祈禱:「主啊,不要讓我為了金銀受折磨,因為祢知道我的一切都在哪裡。」因為他早就將自己的一切,積攢在那位預言了世界必將遭受這些災難的上帝所指示的地方。正因如此,那些順服主人的警告、知道該在哪裡以及如何積攢財寶的人,即使蠻族入侵,他們也沒有失去這屬地的財富。而那些後悔沒有順服的人,如果沒有從事先的智慧中學到該如何處置這些財物,至少也從事後的經驗中學到了教訓。

〔2〕保林努斯出身羅馬元老貴族,後來捨棄巨額財產,成為諾拉主教,也是奧古斯丁的同時代人。奧古斯丁把他的親口見證放在這裡,是要把「財寶在天上」從抽象勸誡變成羅馬陷落時經得住考驗的實例。

然而,有人會說,有些良善的基督徒竟然被酷刑折磨,逼他們交出財物給敵人。但是,敵人既無法逼他們交出,也無法奪走那使他們成為好人的真正「美善」。如果他們寧願受折磨,也不願交出「不義的錢財」,那他們就不是真正的好人。那些為了金子承受如此巨大痛苦的人,本該被提醒:為了基督,他們也當有承受同樣痛苦的準備。這樣,他們就能學會去愛那位以永恆福樂使為祂受苦者富足的基督,而不是去愛那為之受苦卻帶來極大悲慘的金銀,無論是靠說謊隱藏,還是靠說實話交出。因為在酷刑之中,沒有人因為承認基督而失去基督,也沒有人能保住金子,除非他否認自己擁有它。因此,或許酷刑比財產更有益處:酷刑教導人去愛那不可朽壞的美善,而那些財產卻毫無益處地用貪愛折磨著它們的主人。

但也有些人,即便一無所有,只因敵人不相信,便遭到了折磨。或許這些人內心依然渴望擁有,並非出於神聖意志而甘於貧窮。對於他們,上帝必須向他們顯明:不是財產本身,而是貪婪的慾望才配得這樣的折磨。如果他們真的是為了追求更美好的生活而沒有窖藏金銀,我不知道這類人中是否真的有人因被懷疑藏有財寶而遭折磨;但即便發生了,毫無疑問,在那些酷刑中承認自己擁有神聖貧窮的人,就是在承認基督。因此,即便他未能讓敵人相信自己,這位神聖貧窮的宣信者絕不可能白白受苦,他必得著屬天的賞賜。

他們說,還有許多基督徒被長期的飢荒奪去了生命。良善的信徒憑著虔誠的忍耐,將這飢荒也轉化為自己的益處。對於那些被飢荒餓死的人,飢荒就像身體的疾病一樣,將他們從今生的災難中解救出來;而對於那些沒有被餓死的人,飢荒則教導了他們如何更節制地生活,並學會更長時間地禁食。

第十一章
死亡的終局對所有人皆同,義人的死絕非橫禍

然而,許多基督徒被殺害了,許多人在各種駭人聽聞的死亡中被吞噬。如果這令人悲痛,那麼這也是所有降生到這生命中之人的共同命運。我只知道一件事:沒有一個死去的人,不是遲早要死的。生命的終結,無論對長壽還是短命,效果都是一樣的。既然生命已不再存在,就無所謂更好或更壞,也無所謂更長或更短。當一個人的生命走向終點,且他再也不必死第二次時,以何種方式結束這生命又有什麼關係呢?

既然每一個凡人,在今生每天的變故中,總有某種無數死亡方式的威脅懸在頭上;只要一天不知道哪一種死亡會降臨,我想問:究竟是一死百了更好,還是活在對所有死亡方式的恐懼中更好?我當然知道,人們會多麼迅速地選擇在恐懼眾多死亡的陰影下長久活著,而不願一死百了,從此不再畏懼。但是,軟弱而恐懼的肉體感官所畏縮的,與心智理性經過仔細剖析後所確信的,完全是兩碼事。

死亡本身不能被稱為壞事,只要在它之前的是美好的生活。因為,唯一能使死亡變得糟糕的,是死後將要發生的事。因此,對於那些必定要死的人來說,他們不必太過在意自己將遭遇何種方式的死亡,而應當在意死亡會逼迫他們前往何處。既然基督徒深知,那位敬虔的窮人在群狗舔舐他的傷口時死去,遠比那位穿著紫袍細麻布的不敬虔財主死去要好得多;那麼,那些駭人的死亡方式,對於已經活出美好生命的死者來說,又有什麼妨礙呢?

第十二章
拋屍荒野不能阻擋復活,喪葬排場只為安慰活人

可是,他們說,在如此巨大的屍骸屠場中,人們甚至無法被安葬。對於這一點,敬虔的信仰並不過分恐懼,因為信仰持守著預言:即便是將遺體吞噬的野獸,也無法阻礙將來身體的復活,因為就連他們的一根頭髮也不會失落。如果敵人對被殺者屍體所做的一切,會對未來的生命造成任何阻礙,真理絕不會說:「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馬太福音》10:28)。

除非有人荒謬到這種地步,硬要爭辯說:那些殺身體的人,在死前不該被懼怕,免得他們殺害身體;但在死後反而該被懼怕,免得他們不讓被殺的身體安葬。如果這些人對屍體還能做這麼多事,那麼基督所說的:「那殺身體以後,不能再作什麼的」(《路加福音》12:4)。便成了謊言。然而,真理所說的絕不可能是謊言。因為經上說他們在殺害時「作了什麼」,是因為身體在被殺時還有知覺;但說他們死後「不能再作什麼」,是因為被殺的身體已經沒有知覺了。

因此,許多基督徒的身體雖未被黃土掩埋,但沒有任何人能將他們與天和地隔絕,因為那位知道如何從祂所創造之物中使之復活的上帝,祂的臨在充滿了整個天地。誠然,《詩篇》中寫道:「他們將祢僕人的屍首交與天空的飛鳥為食,將祢聖民的肉交與地上的野獸;在耶路撒冷周圍流他們的血如水,無人葬埋」(《詩篇》79:2–3)。但這更多是為了突顯那些行這些事之人的殘酷,而不是為了強調受害者的不幸。因為,儘管這些事在世人眼中看來殘酷可怖,但「在耶和華眼中,看聖民之死極為寶貴」(《詩篇》116:15)。

因此,所有這一切,包括屍體的處理、安葬的條件、葬禮的排場,與其說是為了死者的幫助,不如說是為了活人的安慰。如果奢華的葬禮對不敬虔的人有一絲益處,那麼簡陋甚至沒有安葬,也會對敬虔的人造成妨害。那位穿紫袍的財主,在世人眼前有一大群僕人為他舉辦了極其風光的葬禮;但那位長滿毒瘡的窮人,在上帝眼中卻有天使為他提供了更加榮耀的服事。天使們並沒有將他抬進大理石的墳墓,而是將他舉起,安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

那些我們正為上帝之城辯護而反駁的人,對這些事嗤之以鼻。但就連他們自己的哲學家也輕視安葬之禮。許多時候,整支軍隊為了他們地上的祖國而戰死,他們根本不在乎自己死後會躺在哪裡,或是成為哪種野獸的食物。詩人對此有句備受讚譽的台詞:「沒有骨灰甕的人,以蒼天為蓋。」〔1〕既然如此,他們憑什麼對基督徒未被安葬的屍體冷嘲熱諷?因為基督徒得著應許:肉體本身以及所有肢體,不僅會從泥土中,更會從屍骸消散所歸入的其他元素的極隱密深處,在轉瞬之間被歸還並重塑。

〔1〕引自羅馬詩人盧坎《內戰記》第七卷,原詩談法薩盧斯戰後無人安葬的死者。奧古斯丁引用異教詩人的豪語,是要表明連羅馬傳統也承認:沒有墳墓並不能傷害死者,更不能挫敗基督徒所盼望的復活。
第十三章
聖徒的遺體並非無用之物,但未獲安葬也無損將來的福樂

然而,我們絕不能因此輕視或隨意丟棄死者的身體,尤其是義人與信徒的身體,因為聖靈曾將它們作為器皿和工具,聖潔地用於一切善工。如果父親的衣服、戒指或類似的物品,隨著後代對父母的感情越深而顯得越發珍貴;那麼,身體本身就更不該被輕視了,畢竟我們穿戴著身體,遠比穿戴任何衣服都更為親密與緊密結合。身體不是從外面附加的裝飾或輔助,而是屬於人類本性的本身。

正因如此,古時義人的葬禮都以盡責的虔誠來處理,葬禮隆重舉行,墓地妥善預備。他們活著時,也曾就安葬或遷移自己遺體的事向兒女立下遺囑。《多比傳》〔1〕中的多比因埋葬死者蒙上帝喜悅,也得到天使的見證與稱讚(參《多比傳》12:12)。我們的主雖將在第三日復活,仍稱讚那位把珍貴香膏澆在祂身上的敬虔婦女,並吩咐人傳揚此事,因為她是在為祂的安葬預備(參《馬太福音》26:10–13)。福音書也稱讚那些把祂的身體從十字架上取下,以尊榮包裹安葬的人(參《約翰福音》19:38)。

〔1〕《多比傳》未收入《和合本》;天主教與東正教傳統將其列入聖經正典。

然而,這些權威的記載並非在暗示屍體還有任何知覺,而是在表明死者的身體同樣受到上帝護理的看顧;上帝喜悅這等虔誠的義務,以此來堅固對復活的信仰。從中我們也可以學到一個有益的功課:如果連對那些毫無知覺的人類遺體所盡的義務與用心,在上帝面前也不會落空,那麼我們對活著且有知覺的人所施行的施捨,將會獲得多大的回報呢!神聖的族長們受先知之靈感動,對安葬或遷移自己骨殖所說的話,確實還有其他更深的涵義;但這裡不是詳細探討這些的地方,我們剛才所說的已經足夠了。

如果維生所必需的食物和衣物嚴重缺乏時,這雖然帶來極大的痛苦,卻不會摧毀好人忍耐與承受的美德,也不會將虔敬從他們心中連根拔起,反而能藉著鍛鍊使這虔敬更加豐盛;那麼,當缺乏那些用來處理葬禮和安葬死者遺體的慣常物品時,又怎能讓那些已經安息在義人隱密之所的靈魂變得悲慘呢?因此,當在那座大城或其他城鎮的浩劫中,基督徒的遺體未能得到安葬時,這既不是活人的過錯,因為他們無力提供這一切;也不是死者的懲罰,因為他們已經無法感知這一切。

第十四章
被擄之苦:上帝絕不會在異邦撇棄祂的百姓

但他們說,許多基督徒甚至被擄去為奴了。這當然極其悲慘,只要他們能被擄到任何一個找不到他們上帝的地方。但在神聖的聖經裡,連這種災難也伴隨著極大的安慰。那三個青年曾在被擄之中(參《但以理書》3章),但以理曾在被擄之中,其他先知也曾在被擄之中;而作為安慰者的上帝,未曾有一刻缺席。既然上帝連在那隻巨獸的腹中都沒有撇棄祂的先知(參《約拿書》1章),祂當然也不會在一個儘管野蠻、卻依然屬於人類的民族統治下,撇棄祂忠心的百姓。

我們正在反駁的那些人,寧願嘲笑這些事,也不願相信;然而,他們卻相信自己典籍裡的記載:那位著名的米西姆納豎琴家亞里翁(Arion of Methymna)〔1〕,從船上被推下海後,竟被海豚馱在背上安全送回陸地。但我們關於先知約拿的記載,卻比這更令人難以置信。當然更難以置信,因為它更為奇妙;更為奇妙,因為它展現了更大的能力。

〔1〕亞里翁獲海豚救援的傳說見於希羅多德《歷史》1.23–24。奧古斯丁並不是把傳說當作約拿故事的證明,而是在反問:既然異教徒相信自己傳統中海豚救人的奇事,為何只因《約拿書》的神蹟更大,就斷定它不可信?
第十五章
雷古魯斯的鑒戒:敬拜神明並不能免於被擄與酷刑

然而,關於為宗教緣故而自願忍受被擄之苦,他們在自己傑出的人物中,也有一個極其高貴的榜樣。羅馬將領馬庫斯·阿蒂利烏斯·雷古魯斯(Marcus Atilius Regulus)〔1〕,曾在迦太基人手中淪為俘虜。迦太基人為了換回被羅馬人關押的俘虜,派遣雷古魯斯與他們的使節一同前往羅馬。出發前,他們逼他立下重誓:如果談判不成,他必須返回迦太基。他去了羅馬,卻在元老院中極力勸說他們反對這項提案,因為他認為交換俘虜對羅馬共和國不利。勸說完畢後,他的同胞並沒有強迫他回到敵人那裡,但他因為自己立了誓言,便主動回去了。結果,迦太基人用盡了各種精心設計的恐怖酷刑將他折磨致死。他們把他關在一個狹窄的木箱裡,逼他只能站立,四面釘滿了鋒利的長釘,讓他無法往任何方向倚靠而不受劇痛,最後硬生生讓他無法成眠而死。

〔1〕雷古魯斯是第一次布匿戰爭中的羅馬執政官,後來成為羅馬傳統中信守誓言的典型。奧古斯丁接受這個異教英雄在羅馬人心中的崇高地位,反過來追問:若祖傳神明不能使最忠誠的敬拜者免於戰敗、被擄與酷刑,羅馬人憑什麼把相同災禍歸罪於基督?

他們讚美他在如此巨大的不幸面前所展現的偉大美德,這無疑是理所當然的。然而,他可是對著那些神明發誓的!而現在這些人卻認為,正是因為禁止敬拜這些神明,人類才遭受了眼前的災難。那麼,如果他們敬拜這些神明是為了讓這短暫的生命順遂如意,而這些神明卻想要或允許這等酷刑降臨在一個信守誓言的人身上;試問,如果是面對一個背信棄義的人,這些發怒的神明還能做出什麼更嚴厲的懲罰呢?

但我何不從兩個方面來總結我的論證呢?他如此敬畏神明,以至於為了堅守誓言,既不肯留在祖國,也不肯逃往他處,而是毫不猶豫地回到最殘酷的敵人手中。如果他認為這樣做對今生有好處,但他最終卻招致如此恐怖的結局,那他毫無疑問是受騙了。他用自己的例子證明,眾神對敬拜者今生的世俗幸福根本毫無幫助。因為,他如此虔誠地敬拜他們,卻被打敗並擄為俘虜;並且因為他不願違背向神明起誓的承諾,竟在一種前所未聞、極度駭人的新型酷刑中被折磨致死。反過來說,如果敬拜神明所帶來的幸福是死後的獎賞,他們又憑什麼誹謗基督教時代,硬說羅馬城之所以遭遇這場浩劫,是因為她停止敬拜神明呢?畢竟,連雷古魯斯那樣極其虔敬地敬拜神明的人,也可能變得如此悲慘。

除非有人被令人驚奇的盲目蒙蔽,陷入如此嚴重的瘋狂,以至於敢公然對抗最清晰的真理,硬要爭辯說:一整座敬拜神明的城市絕不可能遭遇不幸,但一個單獨的人卻會。也就是說,他們的神明更有能力保護許多人,卻保護不了一個人。然而,群體難道不是由無數個個體組成的嗎?

如果他們說,馬庫斯·雷古魯斯即便在被擄與肉體的酷刑中,依然能憑藉心靈的美德而獲得幸福;那麼,我們更應當去尋找那能使城池獲得幸福的真正美德。因為城池的幸福與個人的幸福並非來自不同的源頭;城池無非是同心合意的人群的集合。因此,我現在暫且不討論雷古魯斯擁有的究竟是何種美德;就目前而言,這已經足夠了:這極其高貴的例子迫使他們不得不承認,敬拜神明絕不是為了身體的好處,也不是為了那些外在加諸於人的事物,因為雷古魯斯寧願失去這一切,也不願冒犯他所起誓的神明。

但我們該拿這些人怎麼辦呢?他們為擁有這樣一位公民而自豪,卻又害怕擁有與他一樣遭遇的城池?如果他們不害怕,那就讓他們承認,像雷古魯斯身上發生過的那種災禍,同樣也可能發生在一座像他那樣虔敬敬拜神明的城市身上,並且請他們不要再誹謗基督教時代了。

不過,既然問題是出於那些同樣被擄的基督徒,那就讓那些厚顏無恥、不辨是非地嘲弄這至為有益之宗教的人,好好看看雷古魯斯,然後乖乖閉嘴。因為,如果在他們看來,他們最虔誠的敬拜者為了遵守誓言而失去祖國,而且他並沒有另一個祖國;在敵人手中長久被囚,最後在殘酷的創新酷刑中喪生,這一切並不算是對他們神明的恥辱;那麼,我們就更沒有理由因基督徒被擄而指責基督之名。因為這些基督徒在被擄之中依然堅守聖禮,憑藉真實的信仰期盼著天上的家鄉,深知自己即使在故土,也不過是異鄉的客旅。

第十六章
論在劫掠中遭受性暴力的貞潔女子:意志若未屈服,貞潔便未喪失

他們以為自己可以對基督徒提出一項嚴重的指控,便在誇大基督徒被擄的慘狀時,更進一步加上強暴的事實:不僅有人侵犯已婚婦女和未婚少女,甚至連一些守貞的修女也未能倖免。在這裡,我們的論證並未受到信仰、虔敬或被稱為「貞潔」之美德的束縛,反倒是被「羞恥感」與「理性」之間的張力逼入某種困境。我們在這裡的關注點,與其說是為了反駁別人的指控,不如說是為了安慰我們自己的人。

首先,我們必須確立並鞏固一個原則:引導人正直生活的美德,是從靈魂的寶座來統治身體的肢體。身體的聖潔,是因為它服從了聖潔意志的運用。只要這意志堅定不移,無論別人對她的身體做了什麼,或在她身體裡做了什麼,只要除了犯罪她便別無避開之法,所受的一切就都不是她的過錯。

可是,施加在別人身上的暴行不只會造成痛苦,也可能觸動肉體的性反應。即使受害者以最堅定的心守住貞潔,貞潔本身並未喪失,羞恥感仍可能襲來:她害怕別人以為,既然身體也許出現了某種快感,心裡就一定也曾同意。

第十七章
為免受凌辱而自盡,是用自己的殺人之罪來抵擋他人的強暴之罪

因此,對於那些為了免受這類侵犯而自殺的婦女,有誰會因著人性的同情而不願原諒她們呢?但對於那些不願為了逃避他人的暴行而自己犯下殺人之罪的婦女,如果有人竟將此定為她們的罪狀,那這人自己就逃不掉愚昧之罪。

如果連處死一個有罪的人,在沒有任何法律授權的情況下都不允許以私人權力為之;那麼,自殺的人無疑就是殺人犯。而且,他在自殺這件事上越是無辜,他殺害自己的罪責就越重。如果我們理所當然地譴責猶大的行徑,並且真理也判定:當他上吊自盡時,他非但沒有贖罪,反而加重了他那罪惡出賣的過犯,因為他對上帝的憐憫徹底絕望,以致於在毀滅性的懊悔中,沒有為自己留下任何得救悔改的餘地;那麼,一個根本沒有犯下任何需要懲罰自己之罪的人,豈不更應該克制自己,不對自己痛下殺手?

猶大殺死自己時,他殺死的是一個罪人;然而,他結束今生的那一刻,不僅背負著殺害基督的罪名,也背負著殺害自己的罪名。儘管他是因為自己的罪行,卻用另一個罪行殺死了自己。那麼,一個明明沒有作惡的人,為什麼要傷害自己?為什麼要為了不忍受另一個有罪之人的暴行,而藉著自殺殺害一個無辜的人?為什麼要為了避免別人在自己身上犯罪,反而在自己身上犯下自己的罪?

第十八章
只要意志未經同意,暴行就無法剝奪聖潔

可是有人會說,她們是害怕被別人的情慾所玷污。她不會被玷污的,如果那完全是別人的情慾;如果她真的被玷污了,那情慾就不再只是別人的了。

既然貞潔是靈魂的美德,並且有勇氣為伴,這勇氣決定了寧可忍受任何邪惡,也絕不向邪惡屈服;既然任何一個心胸寬廣、守貞的人,都無法完全控制肉體會遭遇什麼,而只能控制心智同意或拒絕什麼;那麼,有誰在心智健全的情況下會認為:如果在被強行壓制的肉體中,發動並完成了不屬於自己的情慾,她自己就失去了貞潔?

如果貞潔會以這種方式喪失,那麼貞潔就不再是靈魂的美德,不再屬於使人生活正直的美善之列;它將被降級為身體的好處,就像力量、美貌、健康或諸如此類的東西。這些好處即使減少了,也絲毫不減損生活的美好與公義。如果貞潔真的只是這類事物,那麼為了保住它,哪怕冒著身體的危險去抗爭,又有什麼意義呢?但如果貞潔是靈魂的美善,那麼即使身體被強暴,它也不會喪失。

更有甚者,當神聖守貞的美善不向屬肉體之私慾的污穢屈服時,連身體本身也會被聖化。因此,既然她堅持以不動搖的意志不向這些私慾屈服,那麼身體本身的聖潔也沒有喪失;因為只要在能力範圍內,聖潔地使用身體的意志依然堅定地延續著。

身體的聖潔並不在於肢體的完整無缺,也不在於從未被人觸摸過。因為肢體可能在各種意外中受傷或遭受暴力,醫生為了治病,有時也會在身體上做出令人慘不忍睹的手術。曾有一位助產士用手檢查某位童貞女的完整性時,無論是出於惡意、無知還是意外,竟在檢查的過程中破壞了那完整。我不認為有誰會愚蠢到這種地步,認為這位童貞女哪怕失去了一絲身體的聖潔,儘管那個部位的完整性已經喪失。

因此,只要那使身體得以聖化的靈魂意志依然堅定,他人情慾的暴力就無法奪走身體的聖潔,因為她自己守貞的堅持保全了這聖潔。否則,倘若有一名女子,帶著敗壞的心智與違背對上帝誓言的意志,主動走向誘惑者去受玷污;當她走向那裡時,難道我們會說她的身體還是聖潔的,儘管那使身體成聖的靈魂聖潔已經喪失與毀滅了嗎?絕不要犯這種錯誤!我們反而應該從中學到:正如即使身體完好無缺,靈魂的聖潔一旦被侵犯,身體的聖潔就會隨之喪失;同樣,只要靈魂的聖潔依然留存,即使身體被強暴,身體的聖潔也不會喪失。

正因如此,一個在沒有任何自身同意的情況下遭受暴力強暴、承受他人罪行的婦女,根本沒有理由用自願的死亡來懲罰自己;更何況是在暴行尚未發生之前!免得為了一個尚不確定、終究屬於別人的罪行,竟犯下一件確鑿無疑的謀殺罪。

第十九章
盧克蕾提婭的困境:若是貞潔,為何自盡?

難道他們敢反對這極其清晰的道理嗎?我們主張:如果身體遭到強暴,但持守貞操的意志完全沒有向罪惡屈服,那麼這罪只屬於那個以暴力侵犯她的人,不屬於那個身體遭到侵犯、意志卻毫不屈服的人。那些拿基督徒婦女在被擄時遭強暴來嘲諷我們的人,難道敢反駁這道理,甚至連我們對這些婦女不僅靈魂聖潔、身體依然聖潔的辯護也要質疑嗎?

他們必定會大肆讚美盧克蕾提婭(Lucretia)〔1〕,那位高貴的古羅馬主婦。當國王塔克文的兒子用暴力強行滿足情慾,玷污了她的身體後,她將這名極其邪惡的青年的罪行告訴了她的丈夫科拉提努斯與親戚布魯圖斯,並要求這兩位卓越勇敢的男人為她報仇。隨後,由於無法忍受加諸於己的這件可恥之事,她悲憤交加地殺死了自己。

〔1〕按羅馬傳統,王子塞克斯圖斯·塔克文強暴盧克蕾提婭,她自殺後,科拉提努斯與布魯圖斯號召羅馬人驅逐王族,建立共和國。因此,她不只是私人悲劇中的受害者,也是羅馬人心中貞潔、榮譽與共和國起源的象徵;奧古斯丁正是在挑戰這個最高權威的典範。

我們該怎麼說呢?她應當被判定為通姦者還是貞潔者?有誰會覺得這是一個難題呢?有人曾對此發表了一段極其精彩且真實的演說:「奇哉此言,兩個人在場,卻只有一人犯了姦淫。」說得光彩奪目,且無比真實。他看透了在兩具肉體交合的背後,一邊是極度骯髒的貪慾,另一邊是極度貞潔的意志;他注視的不是肢體的結合,而是心靈的截然不同,因此他說:「兩個人在場,卻只有一人犯了姦淫。」

但是,為什麼對那個沒有犯姦淫的人,懲罰反而更重呢?那名施暴者不過是和他的父親一起被驅逐出國,而這名受害者卻承受了最極端的死刑。如果她不是自願被玷污,她就沒有不貞潔;那麼,處死一個貞潔的婦人,就不是公義。

羅馬的法律與法官們,我現在呼籲你們:在罪案發生後,你們絕不容許任何人未經定罪就被處死,凶手卻不受任何懲罰。那麼,如果有人將這起案子交給你們審理,並向你們證明:一名不僅未經定罪,而且完全貞潔、無辜的婦女被殺害了,你們難道不會用相應的嚴厲手段來懲處那個凶手嗎?然而,正是盧克蕾提婭自己做了這件事!就是那個被人如此稱頌的盧克蕾提婭,殺死了那位無辜、貞潔、遭受暴力的盧克蕾提婭。請宣判吧。如果因為凶手不在場你們無法懲罰她,那為什麼還要對這名殺害無辜與貞潔者的凶手大加讚揚呢?

當然,即便來到你們詩人所歌頌的陰間法官面前,你們也無法為她辯護。她必被列入那一群人之中:

「那些無辜之人,親手了結自己的性命, 厭惡了光明,將靈魂拋棄; 如今多麼渴望重返陽光之下, 卻被命運阻擋,被無情的悲苦沼澤所囚禁。」〔2〕

〔2〕引自《埃涅阿斯紀》第六卷對自殺者陰間命運的描寫。奧古斯丁用羅馬人自己的民族史詩指出:即使是無辜者,自殺後也被置於懊悔而不得返世的境地;異教詩歌本身並不能支持對盧克蕾提婭自殺的無條件讚美。

難道說,她之所以不在那些無辜者之中,是因為她殺死自己時並非無辜,而是心裡有愧?假如她在面對這名青年狂暴的侵犯時,終究被自己的情慾所誘惑而妥協了,而這件事只有她自己知道;事後為了懲罰自己,她悲痛萬分,認為唯有一死才能贖罪,那又該怎麼說呢?然而,即使真是如此,她也不該自殺,如果她能在那些假神面前進行有益的悔改的話。

但是,如果這的確是事實,那麼「兩個人在場,卻只有一人犯了姦淫」這句話便是錯的;相反,兩人同時犯了姦淫,一人藉著公然的侵犯,另一人藉著暗中的同意。如此一來,她殺死自己就不是無辜的;因此,那些受過教育的辯護者可以說,在陰間,她並沒有與那些「無辜卻親手了結自己性命」的人在一起。

所以,這案子陷入了兩難:如果要減輕她殺人的罪責,就必須坐實她通姦的罪名;如果要洗清她通姦的嫌疑,就必須加重她殺人的罪名。當我們問:「如果犯了通姦,為何受讚美?如果保持了貞潔,為何被處死?」根本找不到出路。

然而,對於我們來說,在這個如此著名的女性範例中,要反駁那些對被俘基督徒婦女心存嘲弄、自己卻對聖潔毫無概念的人,我們只需引用那些對她極盡讚美的話:「兩個人在場,卻只有一人犯了姦淫。」因為他們更願意相信,盧克蕾提婭絕不可能以任何同意通姦的意志來玷污自己。那麼,既然她忍受了通姦者的暴行,卻在自己沒有通姦的情況下殺死了自己,這就不是出於對貞潔的熱愛,而是出於羞恥感的軟弱。

因為她為那加諸在自己身上的可恥暴行感到羞愧,儘管她本身沒有參與這暴行。作為一名羅馬婦女,她太渴望榮耀,她害怕別人會以為:如果她活下去,就表示她樂意忍受那生前遭到暴力的事。因此,她認為必須在世人眼前展現這極刑,作為她心志的證明,因為她無法將自己的良知展示給他們看。她為此感到羞愧:如果她默默忍受別人對她所做的醜事,人們就會以為她是這暴行的同謀。

基督徒婦女並沒有這麼做。她們遭遇了類似的暴行,卻活了下來。她們沒有為了別人的罪行而懲罰自己,免得為了敵人對她們起了貪慾並犯下強暴之罪,自己反而在羞憤之中加上殺人的罪行。她們在內心擁有貞潔的榮耀,擁有良知的見證;這一切都在她們上帝的眼前,這就夠了,她們別無所求,也沒有別處可以確知自己做得是否正確。因此,她們避免為了躲避世人猜疑的目光,而偏離了神聖律法的權威。

第二十章
聖經從未許可自殺:「不可殺人」亦包括不可殺己

的確,在神聖的經典中,我們絕對找不到任何上帝的誡命或許可,允許我們為了獲得不朽的生命,或是為了逃避、免除任何災難而自殺。

我們必須明白,當律法說:「不可殺人」(《出埃及記》20:13)時,我們自己也被涵蓋在禁令之內。特別是因為這條誡命並沒有加上「你的鄰舍」,不像禁止作假見證時明說:「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你的鄰舍」〔1〕(參《出埃及記》20:16)。不過,如果有人作假見證陷害自己,他絕不能以為自己能免於這項罪名;因為熱愛鄰舍的原則是從愛自己出發的,正如經上所記:「愛人如己」(《馬太福音》22:39)。進一步說,作假見證陷害自己,其罪責並不亞於陷害鄰舍。誡命雖然明說「陷害你的鄰舍」,理解不深的人或許會誤以為它沒有禁止人作假見證陷害自己;但若連這種情況都不能例外,我們就更應當明白:當經上單單寫著「不可殺人」,沒有加上任何限制時,任何人都不能被視為例外,連領受這誡命的人自己也包括在內。這就意味著,人絕不可殺死自己。

〔1〕拉丁原文作「Falsum testimonium non dices aduersus proximum tuum」,意即「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你的鄰舍」;《和合本》作「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奧古斯丁的論證正依賴「鄰舍」一詞:律法禁殺人時未加「你的鄰舍」,禁作假見證時卻加了,故此處依拉丁原文譯出。

有人試圖將這條誡命擴大到野獸與牲畜,認為據此我們甚至不該殺死牠們。如果這樣,為何不擴大到植物以及所有扎根於泥土、吸收養分的植物呢?因為這類事物雖然沒有知覺,但也被說成是「活著」的,因此也可能「死」;一旦遭受暴力,也算被「殺死」。使徒在談論這類種子時說道:「你所種的,若不死就不能生」(《哥林多前書》15:36)。《詩篇》中也寫道:「祂降冰雹打壞他們的葡萄樹」(《詩篇》78:47)。難道我們一聽到「不可殺人」,就認為拔掉一根灌木是犯罪,然後極度瘋狂地附和摩尼教的謬誤嗎〔2〕

〔2〕摩尼教把物質世界理解為光明與黑暗混雜的囚籠,並以複雜的飲食與植物觀念處理其中被囚的光明成分。奧古斯丁曾加入摩尼教,此處提到它,是在嘲諷把「不可殺人」擴張到拔除植物的荒謬推論;他的論證核心仍是「人」因共享理性而構成這條誡命所指的道德共同體。

拋開這些胡言亂語,當我們讀到「不可殺人」時,既然我們不將其應用於植物,因為它們沒有知覺;也不應用於失去理性的動物,無論飛禽、游魚、走獸還是爬蟲,因為牠們無法與我們在理性上建立團契關係。造物主按極其公正的秩序,使牠們的生死服從於人的用途;那麼,唯一剩下的解釋就是:這句話是指「人」。也就是說,不可殺人,既不可殺別人,也不可殺你自己。因為自殺的人,殺死的無非是一個人。

第二十一章
不可殺人的例外情況

然而,神聖權威本身也為這條禁令設下例外:有時是公義法律的一般規定,有時是上帝在特定時刻對特定之人發出的明確命令。在這些情況下,執行者只是命令者手中的工具,正如劍是持劍者的工具。因此,奉上帝權威作戰的人,或代表公共權力、按照公共法律,也就是最公正的理性命令,處死罪犯的人,都沒有違背「不可殺人」的誡命。

亞伯拉罕不僅沒有被指控犯有殘忍的罪行,反而因其虔誠而受到讚揚,因為他願意殺死自己的兒子;這絕非出於邪惡,而是出於順服。耶弗他打勝仗歸來時,殺死了第一個出來迎接他的女兒。他曾向上帝起誓,要將最先出來迎接的獻為祭;因此,人們理所當然地爭論這是否應視為上帝的命令。而參孫將房子弄塌,與敵人同歸於盡;他之所以能免責,唯一的原因在於:那位藉他行神蹟的聖靈,在暗中命令了他這樣做。

除了公義律法的一般規定,或公義之源上帝親自下達的特殊命令之外,任何人只要殺了人,無論是殺自己還是殺別人,都犯了殺人之罪。

第二十二章
自殺並非心靈強大的表現,而是軟弱的證明

那些在自己身上犯下自殺之罪的人,或許因其靈魂的強大而令人驚嘆,但絕不能因其健全的智慧而受到讚揚。更進一步說,如果你仔細推敲理性,當一個人因為無法忍受某些艱難困苦或別人的罪行而殺死自己時,甚至連「心靈的強大」這個詞都配不上。因為,當一個心靈無法承受身體的痛苦或庸俗大眾的愚蠢眼光時,這只會暴露出它的軟弱。真正配稱為心靈強大的人,是那些寧願忍受痛苦的生命也不願逃避它,寧願憑藉良知的純潔與光明去輕視那些常被錯誤蒙蔽的屬人的論斷,尤其是常被錯誤蒙蔽的大眾論斷,而不是逃避它的人。

因此,如果非要把人主動尋死看作是心靈強大的表現,那麼最符合這種「心靈強大」的,反而是那個名叫克萊歐姆布洛圖斯(Cleombrotus)〔1〕。據說,他讀了柏拉圖關於靈魂不朽的著作後,便從牆上跳下去,結束了今生的生命,為要前往他所相信的那個更美好的世界。當時並沒有任何災難逼迫他,也沒有任何真假罪名壓迫他,使他因為無法忍受而自尋短見;推動他迎接死亡、掙脫今生甜美羈絆的,純粹是這種「心靈的強大」。然而,這個舉動與其說是做得好,不如說是做得驚人;他所讀的柏拉圖本人就可以作證。因為如果柏拉圖認為這是可行的,他早就這麼做,甚至教導人這麼做了;但他以那看見靈魂不朽的心智判定,這絕對不可行,甚至必須被禁止。

〔1〕這則著名故事說,克萊歐姆布洛圖斯讀了柏拉圖討論靈魂不朽的《斐多》篇,沒有遭遇任何災難便投身而死。奧古斯丁用它把「自殺顯示心靈強大」的說法推到極端,隨即指出:柏拉圖本人雖論靈魂不朽,卻沒有因此鼓勵人自行離世。

但是,許多人為了不落入敵人手中而自殺了。我們現在探討的不是這件事「是否發生過」,而是這件事「是否應該做」。健全的理性應當凌駕於例子之上。當然,也有例子與這理性相符,而那些越是出於虔敬的例子,就越值得效法。眾族長沒有這麼做,眾先知沒有這麼做,眾使徒也沒有這麼做。儘管主基督曾吩咐他們,如果遭受逼迫,要從這城逃到那城;但祂本可以吩咐他們,為了不落入逼迫者手中而自殺。如果祂這位應許為離開此生者預備永恆住處的主,既沒有命令也沒有建議屬祂的人用這種方式離開今生;那麼,無論那些不認識上帝的外邦人舉出多少例子,對於敬拜獨一真神的人來說,很明顯這是不被允許的。

第二十三章
加圖的例子不足以作為自殺的辯護

除了我們上面已經詳細討論過的盧克蕾提婭之外,他們不容易找到另一個有足夠分量的權威例子來為自己辯護,除非是那位在烏提卡自殺的小加圖〔1〕。並非因為只有他一人這麼做,而是因為他被認為是博學與正直的典範,因此人們很容易認為:既然他這麼做了,這件事在過去或現在就一定是對的。

〔1〕小加圖在凱撒擊敗共和派後,於公元前46年在烏提卡自殺,後世常把他視為寧死不受專制統治的斯多葛英雄。奧古斯丁不是否認他的勇氣,而是拒絕讓名望取代理性判斷:一個受推崇的人做過某事,並不能證明那件事本身正當。

對於他的行為,我還能說什麼呢?我只能說:甚至連他的一些博學的朋友,也曾極力勸阻他這樣做;他們認為這不僅不是堅強心靈的表現,反而是軟弱心智的行徑。這並未展示出他是在防範不名譽的事,反倒暴露出他無法承受逆境的軟弱。

就連加圖自己,在對待他最疼愛的兒子時,也作出了同樣的判斷。如果說在凱撒的勝利下苟活是可恥的,他為何還要勸兒子忍受這種恥辱,並吩咐他對凱撒的寬宏大量抱持一切希望?他為什麼不強迫兒子與自己一同赴死?如果托爾夸圖斯(Titus Manlius Torquatus)殺死那違背將令、擅自與敵人交戰並獲勝的兒子,受到了稱讚;那麼,身為戰敗者的加圖,為何沒有連帶殺死同樣戰敗的兒子,卻饒了他一命,而對自己毫不留情呢?難道違背軍令打勝仗,比忍受勝利者的統治更可恥嗎?

由此可見,加圖根本不認為在勝利者凱撒手下活著是可恥的;否則,作為父親,他一定會用劍將兒子從這恥辱中解救出來。那麼到底為了什麼?無非是:他有多愛自己的兒子,並希望且期望凱撒能饒恕他;他就有多嫉妒凱撒因饒恕他而得的榮耀。據說凱撒本人也曾這樣表示;或者說得委婉一點,加圖為接受這份寬恕感到羞愧。

第二十四章
雷古魯斯的勇氣遠勝加圖,基督徒的忍耐遠勝異教徒

我們正在反駁的那些人,不願讓我們將聖徒約伯置於加圖之上。約伯寧願在肉體中忍受極度駭人的苦難,也不願藉著自殺來免除一切折磨。他們也不願讓我們舉出那些在我們的經典中享有至高權威、極其值得信賴的其他聖徒;這些聖徒寧願忍受敵人的被擄與統治,也不願殺死自己。然而,就算從他們自己的文獻中,我也可以把馬庫斯·雷古魯斯置於馬庫斯·加圖之上。

加圖從未打敗過凱撒,但他拒絕屈服於戰勝他的凱撒,為了不被征服,他選擇了自殺。雷古魯斯卻曾經打敗過迦太基人;作為羅馬的統帥,他曾為羅馬帝國贏得了一場不必為公民流淚、卻令敵人哀嚎的勝利。然而,他後來卻被他們打敗。他寧願在奴役中忍受他們,也不願藉著死亡逃避他們。因此,他在迦太基人的統治下保持了忍耐,在對羅馬人的熱愛中保持了忠誠;他既沒有從敵人手中奪走自己戰敗的身體,也沒有從同胞那裡奪走他不屈的靈魂。

他不願自殺,絕不是因為貪生怕死。他用行動證明了這一點:為了兌現承諾與誓言,他毫不猶豫地回到了同一批敵人手中;他在元老院的言辭對他們造成的傷害,遠大於他在戰場上以武器造成的打擊。這樣一個如此輕看今生的人,既然寧願在殘酷敵人的各種酷刑中結束生命,也不願親手了結自己,他毫無疑問地判定:人若自殺,便犯了重罪。

在他們所有值得稱讚、因美德而聲名顯赫的偉人中,羅馬人找不出比他更好的人了。幸運沒有使他腐化,因為在取得如此巨大的勝利後,他依然極其貧窮;不幸也沒有將他擊垮,因為在面對如此駭人的毀滅時,他依然無所畏懼地返回。

這些勇敢而光芒萬丈的偉人,不過是地上祖國的保衛者;他們雖然敬拜假神,卻不肯說謊,極其信守誓言。如果這樣的人有權按戰爭的慣例與法律處死戰敗的敵人,但當自己被敵人打敗時,卻拒絕殺死自己;如果他們既然絲毫不畏懼死亡,卻寧願忍受勝利的敵人作主子,也不願自己給自己一刀;那麼,敬拜真神、嚮往天上家鄉的基督徒,豈不更應當遠離這種罪行嗎?

如果上帝的護理為了考驗或管教他們,暫時將他們交給敵人降服,祂絕不會在他們陷入這卑微境地時撇棄他們,因為祂正是為了他們,才極其謙卑地從至高之處降臨。更何況,這些基督徒根本沒有受制於任何軍事權力或軍法,必須親手擊殺戰敗的敵人。那麼,究竟是何等邪惡的謬誤潛入了人心,竟讓人因為敵人已經對他犯罪,或者為了防止敵人對他犯罪,就去殺死自己;儘管他連那個已經犯罪或將要犯罪的敵人都不敢殺死?

第二十五章
為防範未來的罪而自殺是荒謬的

可是有人會說,我們必須小心防範,免得身體在屈服於情慾時,以極其誘人的快感引誘心靈同意這罪行。因此,他們認為,為了防止自己將來犯下屬於自己的罪,而不再只是承受別人的罪,一個人在這事發生之前就應當自殺。

然而,一個服從上帝及其智慧,而不服從身體及其私慾的心靈,絕不會同意自己肉體的情慾被別人的情慾所激起。退一步說,正如清晰的真理所宣告的,如果殺害自己的一個人是可憎的暴行與該受定罪的重罪;那麼,有誰會愚蠢到說:「我們現在就犯罪吧,免得以後可能犯罪;我們現在就犯下殺人之罪吧,免得以後可能陷入通姦之罪」?

難道罪惡已經猖獗到這種地步,人們不去選擇無辜,反而要在罪惡之間作選擇,認為確定犯下眼前的謀殺,好過未來不確定的通姦嗎?難道犯下一樁無法悔改的死罪,會比犯下一樁可以藉著悔改治癒的罪行更好嗎?

我說這些,是為了那些認為必須對自己施加暴力以求一死的男女。他們不是為了逃避別人的罪,而是為了防止自己在被別人的情慾激起時,可能同意自己情慾的誘惑,從而犯下自己的罪。但願基督徒的心靈絕不至如此!只要心靈信靠它的上帝,將盼望建立在祂身上,並倚靠祂的幫助;我說,只要心靈如此,它就絕不會向任何肉體的快感屈服,去同意那可恥之事。

如果那仍然蟄伏在必死肢體中、不受控制的私慾,彷彿遵循著它自己的法則,違背了我們意志的法則而擅自蠢動;那麼,只要心靈不予同意,這在清醒身體中的反應就如同在沉睡身體中的反應一樣,完全沒有罪責可言!

第二十六章
關於在逼迫中殉道的女子,不可妄加論斷

但他們說,有些聖潔的婦女在逼迫時期,為了逃避那些追捕她們貞操的人,投河自盡,就這樣結束了生命;大公教會以極其隆重的敬禮紀念她們的殉道。對於這些事,我不敢輕易妄加論斷。

教會是否因為得到了神聖權威藉著某些可靠見證人的啟示,才如此尊崇她們的記憶,我不知道;這很有可能是真的。因為,如果她們這麼做,並非出於人性的受騙,而是出於神聖的命令;不是在犯錯,而是在順服呢?正如對參孫的事,我們絕不允許有其他的解釋。當上帝下令,並毫不含糊地表明這是祂的命令時,誰敢把順服當作罪名?誰敢指控虔敬的服從?亞伯拉罕決意將兒子獻為祭,他絕沒有犯罪,反而因這舉動備受讚揚。

同樣,一名士兵在合法組建的權力下服從命令殺了人,他沒有觸犯所屬城市的任何殺人法律;相反,如果他不這樣做,他反倒犯了違抗與藐視命令的罪。但如果他是憑自己的意志和權力去殺人,他就會落入流人血的罪名。因此,同樣一個舉動,未經命令而做必受懲罰,受了命令而不做也必受懲罰。如果是出於君王的命令尚且如此,更何況是出於造物主的命令!

因此,凡聽到「不可自殺」這命令的人,如果那位不可違抗的發令者吩咐他這樣做,他當然可以做;他只需要確保這神聖的命令確實無疑、毫無動搖。我們只能從人親口所說的話判斷他的良知;至於隱密之事,我們不僭越論斷。因為「除了在人裡面的靈,誰知道人的事」(《哥林多前書》2:11)。

我們所說的、所主張的、所竭力證明的只有這一點:沒有人應該為了逃避暫時的困境而自殺,以免陷入永恆的痛苦;沒有人應該因為別人的罪而自殺,免得因此背負上極其嚴重的自身罪責,而本來別人的罪根本無法玷污他;沒有人應該為了自己過去的罪而自殺,因為他正需要這生命來藉著悔改治癒過去的罪;沒有人應該為了渴望死後那更美好的生命而自殺,因為那更美好的死後生命,絕不會接納那些背負著自殺之罪的人。

第二十七章
如果為了防範犯罪而自殺是合理的,為何不在受洗後立即自殺?歸謬法的駁斥

還剩下一個我們剛才開始討論的理由:有人認為自殺是有益的,可以避免人在快感的誘惑或痛苦的肆虐下陷入罪惡。

如果我們打算接受這個理由,那麼推到極致,我們就應該勸人們在剛剛經過神聖重生的洗禮、獲得一切罪孽的赦免時,立刻殺死自己。因為,既然所有過去的罪都被洗淨了,那正是防範一切未來罪惡的絕佳時機!如果自願死亡是正確的,為什麼不在那個時候做呢?為什麼受洗後還要饒自己一命?既然只要給自己一刀就能輕易避開這一切,而且經上明明寫著:「喜愛危險的,必陷在其中」〔1〕(《便西拉智訓》3:27),為什麼他還要重新把自己投入今生如此眾多且巨大的危險中呢?既然他已經有合法離開今生的權利,為什麼還要留在這生命裡,去貪愛或是承受如此多巨大的危險呢?

〔1〕《便西拉智訓》未收入《和合本》;天主教與東正教傳統將其列入聖經正典。

難道這無聊的乖謬已經徹底顛覆了人心,使人背離了對真理的考量,以至於認為:如果人應該為了避免在一個主子的逼迫下墮入罪惡而自殺,他卻覺得自己應該活下去,去忍受這個每個時刻都充滿誘惑的世界,去面對那些不亞於一個主子帶來的恐懼,以及無數其他活著就無法避免的危險?

如果這荒謬的道理成立,那麼當我們勉勵受洗者持守童貞、守寡或婚床上的忠誠時,為什麼還要白白浪費時間?既然我們有一條更好、能遠離一切犯罪危險的捷徑:只要我們能說服那些剛剛獲得罪孽赦免的人立刻迎接死亡、了結自己,我們不就能將他們更健康、更純潔地送到主那裡去了嗎?

然而,如果任何認為這種做法值得嘗試或勸導的人,我不會說他只是愚蠢,而是徹底瘋了。試問,他有什麼臉面去對一個人說:「殺了你自己吧!免得你在一個道德敗壞的蠻族主子手下苟活時,在你微小的罪上又加上重罪」;但除非他罪大惡極,絕不敢對另一個人說:「既然你一切的罪都已經被赦免了,殺了你自己吧!免得你繼續活在這個充滿無數不潔快感誘惑、無數駭人暴行肆虐、無數敵對的謬誤與恐懼的世界裡,再次犯下同樣甚至更糟的罪」?

既然說這話是罪大惡極的,那麼自殺當然也是罪大惡極的。如果這可以是自願自殺的任何正當理由,那麼毫無疑問,再也沒有比在受洗後自殺更正當的理由了。然而,既然連這都不是理由,那麼就根本沒有任何理由可以自殺。

第二十八章
遭受暴力,貞潔仍在:如何面對上帝隱密的許可

因此,基督的信徒們啊,如果妳們的貞潔成了敵人的玩物,請不要對妳們的生命感到厭倦。只要妳們的良知清楚自己並未同意那些被允許侵犯妳們之人的罪行,妳們就擁有一個極大且真實的安慰。

如果妳們問,為什麼這事會被允許發生?世界造物主與統治者的護理是深不可測的,祂的判斷無法測度,祂的道路無法尋見。然而,請誠實地審問妳們自己的靈魂:妳們是否曾經因為這完整的童貞、節制或貞潔的好處而變得驕傲自大?是否曾在享受別人的讚美時,因此對某些人起了嫉妒?

我不會指控我所不知道的事,也聽不見妳們的心在被審問時給了妳們什麼回答。但如果它們回答確實如此,那麼請不要驚訝妳們失去了那曾經用來討人歡心的東西,而保留了那無法展示給人看的東西。如果妳們沒有同意作惡的人,這就意味著神聖的幫助介入了,使妳們不至於失去神聖的恩典;而人世的羞辱也隨之而來,免得妳們繼續貪愛人世的榮耀。在這兩件事上,膽怯的心啊,請接受安慰:一方面妳們受到了考驗,另一方面妳們受到了管教;一方面妳們被稱義,另一方面妳們被糾正。

然而,如果她們的心在被審問時回答:她們從未因童貞、守寡或婚姻貞潔的好處而驕傲,而是與謙卑人認同,帶著戰兢為上帝的恩賜歡欣;她們沒有嫉妒任何享有同樣卓越聖潔與貞操的人;她們輕看人的讚美;一種好處越稀有,人索取的讚美通常就越誇張。她們反而希望有更多人與她們一樣,而不是希望自己因為稀少而顯得更為突出。對於這樣的女子,如果她們之中也有人遭到蠻族情慾的蹂躪,她們不應抱怨這事被允許發生,也不應因為上帝允許了這事,就認為上帝忽視了這事,畢竟沒有人能免受懲罰地犯下這罪行。因為有些邪惡的慾望,照上帝當下隱密的審判,會暫時被放任;有些則留待最後公開的審判。

或許,那些良知無愧、並未因這貞潔的美善而驕傲自大,卻依然在肉體中遭受了敵人暴力的女子,她們內心潛藏著某種軟弱;如果她們在那場浩劫中免於這份羞辱,這軟弱本可能膨脹成傲慢的狂妄。因此,正如有些人被死亡奪走,免得「邪惡改變了他們的悟性」〔1〕(《智慧書》4:11);同樣,有些人被暴力奪走了一些東西,免得順境改變了她們的謙遜。因此,對於這兩類女子,無論她們已經因肉體未受污穢觸碰而驕傲,還是若未遭敵人暴力蹂躪就可能變得驕傲,貞潔都沒有被奪走,而是謙卑被灌輸進來。前者的內在狂妄得到了治療,後者的潛在威脅得到了防範。

〔1〕《智慧書》未收入《和合本》;天主教與東正教傳統將其列入聖經正典。

此外,有一點不能不提。對於某些遭遇這事的女子來說,她們可能曾認為「節制」的好處應歸入屬肉體的好處,以為只要身體不被任何人的情慾觸碰,節制就能存在;她們沒有意識到,這完全取決於上帝幫助下意志的堅固,這才能使身體與靈魂都成為聖潔;她們也不知道,這是一項只要意志不屈服就絕不會被奪走的美善。或許,她們現在已經擺脫了這個錯誤的觀念。因為當她們回想自己是以怎樣的良知在服事上帝,並帶著不可動搖的信仰,深信上帝絕不會以任何方式撇棄這樣呼求並服事祂的人,且毫不懷疑上帝是何等喜悅貞潔時;她們就能得出必然的結論:如果上帝所賜予並喜愛的聖潔會因為這種方式而喪失,祂就絕不會允許這些事發生在祂的聖徒身上。

第二十九章
上帝之城的安慰與地上之城神明的無能

因此,至高真神的整個家庭都有自己的安慰。這安慰並非虛假,也不是建立在搖搖欲墜、轉瞬即逝的事物之盼望上。這暫時的生命本身也絕非一無是處,因為人在其中受教導,為永恆的生命作準備。他們像客旅一樣使用地上的好處,而不被其俘虜;對於壞處,他們則藉此受到考驗或糾正。

那些嘲弄基督徒的正直,在他們遭遇暫時的不幸時譏諷「你的上帝在哪裡?」(參《詩篇》42:3)的人,倒不如自己說說,他們的神明在哪裡?當他們遭受那些他們聲稱敬拜神明是為了避免的災難時,他們的神明又在哪裡?

因為基督徒會這樣回答:「我的上帝無所不在,在每一處都完整臨在,不受任何地方拘限。祂臨在,可以隱而不顯;祂離去,也無須移動。祂若以逆境磨煉我,或是在檢驗我的德行,或是在管教我的罪;而我若以虔敬忍受今世的苦難,祂便為我存留永恆的賞賜。至於你們,你們算什麼,竟配與我們談論你們的神明,更不用說我的上帝了!祂『超乎萬神,大而可畏;列國的神都是鬼魔,惟獨耶和華創造諸天』〔1〕(參《詩篇》96:4–5)!」

〔1〕拉丁文作 「omnes dii gentium daemonia」,直譯是「列國的神都是鬼魔」。奧古斯丁本段正以異教神明實為鬼魔作論證,因此正文保留這一讀法;《和合本》依希伯來文本作「外邦的神都屬虛無」。
第三十章
如果西庇阿·納西卡還活著:對羅馬奢靡與墮落的批判

如果那位曾擔任大祭司的西庇阿·納西卡(Publius Cornelius Scipio Nasica)〔1〕還活著,或許你們連看都不敢看他一眼。他一定會親自制止你們這般厚顏無恥的行徑。

〔1〕第二次布匿戰爭期間,羅馬引入來自弗里吉亞的「大母神」庫柏勒聖物。元老院把納西卡選為全城「最優秀的人」,由他出面迎接。奧古斯丁反覆強調這項榮譽,是因為這位本國宗教公認的最佳人物,後來恰恰反對劇院對羅馬道德的腐蝕。

你們之所以在遭受逆境時抱怨基督教的時代,難道不是因為你們渴望安全地沉溺於奢靡,在毫無困難之刺的環境中,順著你們極度敗壞的道德隨波逐流嗎?你們渴望和平與無窮的富裕,並不是為了以謙遜、節制、有度而虔敬的方式使用這些好處,而是為了在瘋狂的揮霍中追求無窮盡的各種快感;在順境中,你們道德上所滋生的罪惡,比殘暴的敵人還要糟糕。

但你們的大祭司西庇阿,那位被整個元老院評為最優秀的人,早就害怕這場災難降臨在你們身上。當時,他反對摧毀與羅馬帝國爭雄的迦太基,與力主毀滅她的老加圖(Marcus Porcius Cato Censorius)〔2〕針鋒相對。他害怕羅馬人軟弱的心智會因為敵人的消失而變得毫無忌憚;他認為對於這些如同孤兒般的公民來說,恐懼是一位稱職的導師,是必不可少的。

〔2〕這裡是主張必須摧毀迦太基的老加圖,並非第五、二十三章出現的小加圖。奧古斯丁把他與納西卡並列,是為了展示兩種國家判斷:一方只看眼前外敵,另一方更怕失去外敵後,羅馬被安逸與奢靡從內部摧毀。

他的判斷並沒有落空;事實證明他說得何等真實。迦太基被摧毀後,羅馬共和國卸下了巨大的恐懼,然而,順境所帶來的災難立刻接踵而至。和諧的局面被破壞、撕裂,起初是殘酷血腥的暴動,隨後在惡因的連鎖反應下,引發了內戰。無數人遭到屠殺,鮮血橫流;列名追殺、抄家劫掠〔3〕的貪慾,沸騰成駭人的暴虐。那些在道德尚未敗壞時只怕外敵加害的羅馬人,等道德盡毀,反而從同胞手中受了更殘酷的折磨。那股在全體羅馬人中最為濃烈的統治慾,在少數掌權者身上獲得勝利後,便將其他被碾碎、疲憊不堪的人也壓在了奴役的軛下。

〔3〕「列名追殺」指羅馬內戰時的公敵名單制度:被列名者可遭合法殺害,財產也可沒收。奧古斯丁把它與抄家劫掠並提,是要說明外敵消失後,統治慾如何轉向同胞,使羅馬人承受比外戰更殘酷的內部暴力。
第三十一章
西庇阿反對建造永久劇院的深謀遠慮

只要不斷累積的榮譽還未達到王權的地步,這統治慾又怎會在那些極度驕傲的心靈中平息呢?再者,如果沒有野心的推波助瀾,就沒有機會不斷累積榮譽;而野心若非在一個被貪婪和奢靡腐化的群體中,根本無法佔上風。

這個貪婪與奢靡的群體,正是由順境所造就的。那位納西卡極其有先見之明,他認為必須防範這一點,因此反對消滅這個最龐大、最強悍、最富有的敵國,為的是用恐懼壓制統治慾。統治慾被壓制,奢靡就不會氾濫;奢靡受到約束,貪婪就不會橫行。當這些惡習被鎖住時,對國家有益的美德就會繁榮滋長,與這美德相稱的自由也會長存。

正因如此,出於這種極具遠見的愛國之心,這同一位大祭司是當時元老院無異議選出的最優秀的人,我必須一再強調這一點。當元老院企圖建造一座固定的劇場觀眾席時,他出面阻止了這項計畫與慾望。他以極其嚴肅的演說說服了他們,絕不能讓希臘的奢靡悄悄侵入祖國剛健的道德中,也絕不能容許外國的邪惡來動搖並削弱羅馬的美德。他的權威發揮了如此大的作用,以至於被他言辭打動的元老院發揮遠見,甚至下令禁止將那些在觀看表演時臨時搭建、羅馬人已經開始使用的長凳繼續擺放出來。

如果他連自己所認定的神明都敢抵抗,那會怎樣呢?他或許不知道這些神明其實是有害的魔鬼;即使知道,也可能以為應當安撫,不可輕視。然而,既然他連這種權威都敢抵抗,這位西庇阿會帶著何等大的熱忱將這些戲劇表演徹底趕出羅馬城!然而,那時神聖的教義尚未向萬邦顯明;那教義藉著信仰潔淨人心,用謙卑的虔誠改變人類的情感,使人追求天上甚至超乎天上的事物,將人從驕傲魔鬼的統治下釋放出來。

第三十二章
戲劇的瘟疫:劇院是魔鬼設立的網羅

你們這些不知道這件事,或者裝作不知道的人,請聽好!你們這些抱怨那位將人從這些暴君手中釋放出來之救贖主的人,請留意:在羅馬設立戲劇表演、上演那些齷齪與放縱的荒唐戲碼,根本不是因為人類的惡習,而是出於你們神明的命令〔1〕!你們若是將神聖的榮譽獻給西庇阿,也比敬拜這種神明來得稍微可以忍受些。因為這些神明,甚至連他們自己的大祭司都不如!

〔1〕羅馬傳統說,公元前364年瘟疫流行時,羅馬為平息神怒而首次引入舞台表演。奧古斯丁抓住這個起源作反諷:神明聲稱用戲劇醫治身體的瘟疫,實際上卻把更深的道德瘟疫植入羅馬;納西卡反對永久劇院,反而比神明更關心城邦。

請注意,如果你們那因長期痛飲謬誤而沉醉的心智,還允許你們有半點清醒的思考:神明為了平息身體的瘟疫,下令為他們上演戲劇;而大祭司為了防範靈魂的瘟疫,卻禁止建造劇院的舞台!如果你們還有一點理智之光,認為靈魂高於身體,那就選擇你們該敬拜誰吧!

再者,身體的瘟疫並沒有因為這個好戰、以前只習慣看競技場比賽的民族被引入了戲劇的精緻瘋狂而停止;相反,那邪惡邪靈的狡猾預見到那場身體瘟疫遲早會自然結束,於是利用這個機會,將一場牠更樂見、遠比身體瘟疫更嚴重的道德瘟疫注入人心。這場瘟疫將那些可憐人的靈魂蒙蔽在如此深重的黑暗中,用如此醜陋的姿態玷污了他們,以至於到了現在,依然發生著一件後人聽來也許難以置信的事:當羅馬城被洗劫時,那些被這場瘟疫附身、從那裡逃出並成功抵達迦太基的人,竟然每天還在劇院裡爭相為戲子瘋狂!

第三十三章
羅馬難民在迦太基劇院中的瘋狂

這群喪心病狂的人啊!這不僅是謬誤,簡直是瘋狂!當東方的各族人民和遙遠大地上的大城市,正如我們所聽聞的,都在為你們的毀滅哀哭,舉行公眾的哀悼與悲泣時;你們竟然去尋找劇院,走進去,把裡面擠得水洩不通,做出比以前更加瘋狂的舉動!

這就是那位西庇阿所懼怕的靈魂衰敗與瘟疫,這就是他所懼怕的正直與誠實的覆滅。當他禁止建造劇院時,當他看見你們在順境中很容易被腐化與顛覆時,當他不願讓你們免除對敵人的恐懼時,他早已預見了這一切。因為他認為,如果道德淪喪,即便城牆依然屹立,共和國也不可能是幸福的。然而,不敬虔魔鬼的誘惑在你們身上發揮的作用,遠超過了充滿遠見之人的防範。

正因如此,你們不願為自己所犯下的罪惡承擔責任,卻把你們所遭受的苦難歸咎於基督教時代。在你們的安全感中,你們所追求的根本不是一個太平的共和國,而是不受懲罰的奢靡。你們在順境中墮落,在逆境中依然無法被糾正。那位西庇阿曾希望你們受到敵人的威嚇,免得你們陷入奢靡;如今你們被敵人擊潰,卻依然沒有收斂奢靡。你們白白浪費了災難的益處;你們變得極度悲慘,卻依然頑劣如初。

第三十四章
羅馬建城者的庇護所與基督徒庇護所的對比

然而,你們之所以還活著,全拜上帝所賜。祂饒恕你們,是為了警告你們藉著悔改來糾正自己。正是祂,甚至在你們忘恩負義的時候,依然讓你們或者冒充祂的僕人,或者躲進祂殉道者的聖地,從而逃過了敵人的毒手。

據說羅慕路斯與雷穆斯曾設立了一個庇護所,任何人只要逃進去,就能免除一切罪責;他們這麼做,是為了增加這座剛建立之城市的微薄人口。令人驚嘆的是,這竟然成了一個彰顯基督榮耀的先兆!當年這座城的建立者所做的事,如今這座城的毀滅者也做了。只不過,如果前者這樣做是為了補足他們公民的數量,那又有什麼了不起呢?而後者這樣做,卻是為了保全他們敵人的性命!

第三十五章
兩城的交織與未來的審判

面對她的仇敵,主基督那被救贖的家庭,也就是祂寄居世間的城,可以用這些以及其他更豐富、更有力的話語來回應。

但她必須記住,在這些仇敵之中,隱藏著她未來的公民。因此,當她在他們歸信之前忍受他們的敵意時,不要認為這在他們身上是毫無結果的。同樣,上帝之城在這個世界上寄居的日子裡,也有一些人與她聯繫在一起,共享聖禮的團契,但他們將來卻不會與她同在聖徒的永恆命定中。這些人有的隱藏在暗處,有的則公然顯露;他們甚至不惜與那些仇敵一同抱怨那位他們曾領受其聖禮的上帝,有時與他們一起擠滿劇院,有時又與我們一起擠滿教堂。

然而,對於某些這樣的人,我們更不應該對他們的糾正感到絕望,既然連那些最公然的對手之中,也潛藏著預定要成為朋友的人,儘管他們現在連自己都還不知道。

在今世,這兩座城相互交織、彼此混雜,直到最後的審判將她們分開。接下來,我認為必須探討這兩座城的起源、發展與最終的結局。只要蒙上帝的幫助,我將為上帝之城的榮耀展開論述;當她與截然相反的外人相對比時,她的光芒將會更加耀眼。

第三十六章
本卷結語與後續各卷的路線圖

但在此之前,我還必須對那些將羅馬共和國的災難歸咎於我們宗教的人說幾句話;因為我們的宗教禁止他們向他們的神明獻祭。

只要能想得起來並足以說明,我就必須列舉並回顧那座城及其帝國統治下的行省,在他們的祭祀被禁止之前,究竟經歷過哪些、以及多麼巨大的災難。如果當時我們的宗教已經向他們顯明,或者已經阻止他們進行那些褻瀆的祭祀,他們毫無疑問會把這一切都歸咎於我們。

接下來,我必須證明,究竟是出於什麼原因,以及為了他們身上怎樣的道德,真神才樂意幫助他們擴張帝國,因為萬國都在祂的權柄之下;同時我也要證明,那些他們以為是神的,不僅對他們毫無幫助,反而在欺騙與謊言中給他們帶來了多大的傷害。

最後,我要反駁那些在面對最確鑿的證據被駁倒並定罪後,依然企圖辯稱:敬拜神明不是為了今生的利益,而是為了死後的未來。除非我弄錯了,這個問題將需要更多的努力,也配得上更精細的論證。為此,我們不僅要與普通的哲學家辯論,還要與那些在他們當中享有最高聲譽、又與我們有許多共識的哲學家進行探討。這些人承認靈魂不朽,承認真神創造了世界,也承認祂以護理統管祂所創造的宇宙。然而,既然在他們與我們意見相左的地方必須予以駁斥,我們就不能推辭這項責任:我們必須盡上帝所賜的力量,駁斥一切不敬虔的異議,以此來捍衛上帝之城、真正的虔敬以及對上帝的敬拜,因為唯有在這唯一的敬拜中,才真實地應許了永恆的福樂。

本卷就此擱筆。從下一卷起,我們將另起頭緒,依序探討這些問題。